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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今年上半年,在国内钢材市场行情持续低迷、公司资金紧张以及沉重的财务负担等困难面前,公司在重钢集团的鼎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年“一个目标、四件大事”的中心任务,狠抓供销两头降本增利、经济生产、产品结构调整以及强化管理、深化改革等各项工作,努力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创新理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推进扭亏脱困各项工作: 优化生产组织,确保经济生产。一是根据经济规模组织生产,做好各类事故管控,确保安全生产,上半年,公司各类事故全面受控,生产总体稳定。二是以高炉稳定顺行为重点加强生产计划的平衡及协调,各生产厂以工序互保为主线做好工序衔接和配合,各项生产指标稳步提升。三是强化炼成率、轧成率等关键指标的管理,为合同的高效执行创造条件。到6月末,炼钢一次炼成率达到95.46%,轧成率达到83.34%,均保持了较好水平。 继续强化工序成本的控制。一是加强铁前成本管理,通过优化配煤、优化配矿、调整溶剂结构以及根据矿石经济模型、优化采购等工作,铁水成本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实施钢轧联动降本,通过开展降低钢铁料消耗、合金消耗、辅料、耐材、动力能源、备品备件、维检费及工模具费等降本措施,炼钢工序主要消耗指标已达到行业平均水平。三是做好机动能源降本。通过加强发电设备管理、二次能源回收及自主修复、维检体制改革等工作,同口径比较吨钢修理费及吨钢外购电比例等指标改善明显,特别是5月份吨钢外购能源费仅为311元,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积极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提升高附加值产品比例。上半年,公司以重点产品产、销、研攻关组为突破口,完善产品结构调整项目制管理机制,加强产、研、销一体化攻关,在锅炉钢、压力容器钢等传统优势产品的生产、市场开发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高附加值产品比例有所提升,其品种钢比例达到了48.41%,其中中厚板55.46%、热轧43.20%。 深化改革,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上半年,公司以营销体制改革及维检体制改革为重点,完善绩效评价与考核分配办法,实行工资总额与成本、边际效益挂钩,做好人力资源结构的优化调整,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加强管理,提高执行力。一是以模拟市场核算机制为基础,完善成本管控体系,落实风险责任,构建全员降本格局。二是加强对外经济合同管理,强化合同审批、关键要素的管控及合同执行的检查,规避法律风险及维护公司利益。三是清理及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及各项决议、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报告期内,本集团共生产焦炭87万吨、烧结矿321万吨、生铁177万吨、钢179万吨、钢材162万吨,铁、钢、钢材的产量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5.68%、13.55%、15.62%。钢材平均售价2450元/吨,比去年同期下降22%。实现销售收入45亿,比去年同期下降25%。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面对钢材产品价格大幅下滑、公司经营亏损的严竣形势,本集团加强资金计划管理、增收节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2015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731,329千元,主要是经营亏损增加的影响;筹资活动现金流净收入871,485千元,主要是新增银行借款、重钢集团财务资助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015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505,619千元,同比下降25.22%;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494,689 千元,同比下降25.19%;利润总额人民币-2,227,504 千元,同比增亏135.66%,主要原因如下: ①2015年上半年,本集团钢材坯产品销售收入人民币3,982,409千元,同比减少人民币1,578,758千元。一是销售价格下跌。本集团上半年钢材坯平均售价人民币2,438元/吨,同比下跌22.31%,减少收入人民币1,036,406千元;二是销量减少。本集团上半年共销售钢材坯163.32万吨,同比减少7.85%,减少销售收入人民币542,352千元。 ■ ■ ■ ②主营业务实现毛利人民币-1,102,325 千元,同比减少人民币790,938 千元,主要是上半年本集团因钢材(坯)销量及售价的下跌,使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5.19%,主营业务成本因矿石、煤等原辅料降价及本集团加强成本管控等,使钢材(坯)主营业务成本同比下降11.44%,但主营业务成本的降幅小于主营业务收入的降幅,导致当期主营业务毛利出现下滑。 ③本集团上半年发生期间费用人民币1,128,469 千元,同比减少人民币24,596 千元。 ■ ④本集团上半年实现营业外净支出人民币4,250千元,同比减少人民币513,105千元,主要是2014上半年获得政府补贴5亿元的影响。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其他重要事项 1.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于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内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2.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辛清泉先生、徐以祥先生及王振华先生。辛清泉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中期财务报告于提交董事会批准前已于8月27日由审核委员会成员审阅。 3. 持续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2015年3月30日,本公司第五届审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2014年度报告及批准了2014年的持续关连交易等事项,并确认该等持续关连交易: (1) 在上市发行人集团的日常业务中订立; (2) 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及 (3) 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进行,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上市发行人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核数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获委聘,遵照香港注册会计师公会颁布相关业务准则,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出具了持续关联交易报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已就上述本集团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14A.38要求披露的持续关联交易发表了无保留结论的确认函。审计师确认函已由本公司提交给香港联交所。 4.控股股东质押股份 截止本报告日,重钢集团累计质押的本公司A股股份数量为59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30%。 5.公司治理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动作,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制度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本公司已采纳了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有关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 「标准规则」 ) 作为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的守则。经具体咨询后,本公司董事均确认彼等于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有遵守标准守则所载规定的准则。 尽董事会所知,报告期本公司已遵守香港联交所 《证券上市规则》 附录14- 《企业常规守则》 的规定,未发现有任何偏离守则的行为。 6.公司债偿付安排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债的偿付,正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确保到期公司债的偿还。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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