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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91 公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5-42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苏国泰,证券代码:002091)于2015年6月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经公司核实,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的关于本公司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6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28),于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8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29、2015-31、2015-32),于2015年7月1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34),并分别于2015年7月17日、2015年7月24日、2015年7月31日、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21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5、2015-36、2015-37、2015-39、2015-40、2015-41)。 目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的关于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的关于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4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主要内容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期收到戴姆勒-雷诺日产合资企业阿瓜斯卡连特斯合作制造工厂(COMPAS)采购部的书面通知,本公司中标阿瓜斯卡连特斯合作制造工厂(COMPAS)涂装车间输送设备,中标合同价为68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400万)。本项目为钥匙工程,本公司负责设计、制造、包装、发运、安装和调试。该设备交付期为2016年11月,正式采购订单将于本公司接受此中标通知书四周后下发。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阿瓜斯卡连特斯合作制造工厂(COMPAS)位于墨西哥阿瓜斯卡连特斯州(Aguascalientes),由戴姆勒与雷诺日产联盟共同斥资10亿欧元于去年6月宣布组建,主要生产豪华紧凑车型。按计划该工厂将于2017年首先生产英菲尼迪车型,梅赛德斯-奔驰品牌车型随后将于次年投产,到2020年该工厂产能将达到23万辆。 阿瓜斯卡连特斯合作制造工厂(COMPAS)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阿瓜斯卡连特斯合作制造工厂(COMPAS)上一会计年度(2014年度)与本公司发生的类似业务交易金额为0万元人民币。 作为国际知名汽车厂商,该公司实力雄厚,本公司认为不存在交易履约风险。 三、项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该项目为本公司在奔驰体统内承接的第一个订单,证明本公司在国际高端汽车制造领域又实质性推进了一步。 本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14年)营业总收入的2.11%。设备预计交付时间为2016年11月,主要对公司 2015年、2016年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因项目合同执行存在一定的周期,项目采购成本会受市场影响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从而影响项目利润,存在一定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15-140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以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接到控股股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办理股权质押的通知。8月26日,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3%)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以下简称"吴江中信银行"),为其向吴江中信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上述质押行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以上质押期限为2015年8月26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同日,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将2015年5月14日质押给吴江中信银行的本公司3,500,000股股份(2015年5月20日除权后变为10,500,000股)进行了解除股权质押交易(该部分股的股权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解冻日期为2015年8月26日。 截止本公告日,通鼎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537,586,21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44.83%),其中31,95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6%)进行了约定购回式交易,已质押的公司股份共383,9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2%。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5-44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279号)。 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27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在30日内就有关问题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有关问题逐项予以落实。鉴于本次涉及核查事项较复杂,工作量较大,相关资料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补充完善。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查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公司将会同各家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在反馈回复材料准备齐全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报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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