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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7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持计划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尚科技"]、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网新"])计划于 2015 年 7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众合科技的股份,增持的金额不低于 3400 万元,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购买的公司股份。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二、已增持情况 2015 年 8 月 18 日,浙大网新通过平安证券"平安--稳盈 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购买公司股份377,0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2%;增持金额为 7,975,640.00 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5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三、本次增持情况 2015 年 8 月 26 日,浙大网新通过平安证券"平安--稳盈 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购买公司股份468,3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4%;增持金额为 7,011,653.00 元。本次增持后,浙大网新已累计增持众合科技股份845,300.00股,累计增持金额为14,987,293.00元。 截至目前,浙大网新持有众合科技股份 63,381,786.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19.56 %。 四、浙大网新本次购买行为符合《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本次购买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浙大网新承诺在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购买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六、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5-061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58),原定于2015年9月2日下午15:00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参与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 经对标的资产进一步审慎研究,为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参与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通证券")股权的竞拍金额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为此,201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以自有资金参与上述股权的竞拍,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项目的相关事宜。 鉴于此次拟参与竞拍的金通证券股权转让项目的金额预计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东会审议批准,故取消原定于2015年9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对投资者给予公司的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5-060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4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5-086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俊海先生及其他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计划自2015年7月21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规则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增持价格不高于13.8元。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2015年8月25日、201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 ■ 注:截止本公告日,张国恩先生通过新疆成农远大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为62.06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0.20%。 自2015年7月21日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公告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俊海先生及其他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以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了1,538,9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961%,累计增持金额为1818.0274万元。 二、增持目的 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实施本次增资计划。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本次增持的参与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5-079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入围 “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近日在官网公告公示《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2015年第56号)文件,公司作为入围的五家光伏逆变器厂家之一进入工信部公布的符合《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企业名单(第四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3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旨在加强光伏制造行业管理、规范产业发展秩序、提高行业发展水平、推进光伏产业转型升级。《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是"光伏领跑者计划"的核心内容。自《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推行以来,已经公告了三批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第一、第二、第三批公告主要是太阳能电池、组件、硅棒、硅锭、硅片、多晶硅等的生产制造企业。第四批首次公告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逆变器"生产制造厂家,公司入围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符合公司拓展新能源业务规模的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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