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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自进入2015年以来,公司面对宏观经济紧缩、市场竞争加剧的外部环境形势,依托公司良好的品牌信誉,重点对产品结构进行了两个调整:一是在现有产能规模前提下调整空调材和汽车合金材的销售比重,二是在传统空调材领域根据产品加工费的不同进行订单优选,通过上述措施提高了产品销售毛利;再加上上半年国内外铝价波动不大,铝价倒挂的影响基本消除的有利因素,在现有出口规模下,出口产品的盈利能力较去年同期有较大提升;同时公司内部的各项管控措施的实施,带来了管理效益的提升和成本费用的降低。 与2015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相比,公司的生产经营完成情况较好。2015年1-6月份公司完成产量6.23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2.30%;实现销量5.95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3.02%;实现利润总额52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1.0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4.18%;基本每股收益0.08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8.00%。 2015年下半年,公司将盯牢年度目标任务不放松,继续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和扩大产销规模,继续推进工艺技术创新和成材料提升,深入开展内部管控等各项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力争产销规模达到年初确定水平,即常熟工厂产销12万吨,包头工厂3万吨,山东新合源6000吨的目标; (二)确保实现年初确定的各项经营指标,山东新合源与上海朗脉确保完成承诺利润; (三)组织好三年期定增的反馈工作; (四)推进医药健康领域转型的项目搜寻和资源储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资产交割手续,按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平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3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拓展,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对其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同意新增平安银行苏州分行1亿元授信额度,是否使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以及实际使用额度,视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的融资合同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4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各项议案于2015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和奋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议,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6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公司 2015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①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4]725号《关于核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常熟市铝箔厂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向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然人张怀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650,65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4.58元,募集资金总额89,999,999.9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9,999,999.9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2月11日止全部到位。该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642号验资报告。 ②公司经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266号《关于核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朗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向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华安基金-兴业银行-顾兰等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48,10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4.51元,募集资金总额337,329,989.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7,329,989.0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5日止全部到位。该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06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使用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注:未达利息系当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销户时,银行将产生的孳息自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本公司已于2015年将其转回至所属于山东新合源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10,113,027.1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06年7月,制定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08年1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年修订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修订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4月,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6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修订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1年7月,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9月,公司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再次进行修订,并于2014年10月,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公司与山东新合源于2014年12月分别在交通银行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和交通银行常熟分行分别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这两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账号分别为388682638018150264800和388682638018150265795。2014年12月30日,公司将开立在交通银行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3、本公司与上海朗脉/常州朗脉于2015年6月分别在工商银行常熟大义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闵行支行分别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这四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账号分别为工商银行1102253219000008438和民生银行608223360、607223362及622666773。 4、针对本公司的工商银行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账户,公司于2014年12月与国金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常熟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5、针对山东新合源的交通银行常熟分行账户,公司于2014年12月与国金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常熟分行、山东新合源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6、针对本公司的工商银行大义支行账户,公司于2015年6月与国金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常熟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7、针对常州朗脉的民生银行闵行支行账户(608223360),公司于2015年6月与国金证劵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闵行支行、常州朗脉洁净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8、针对常州朗脉的民生银行闵行支行账户(607223362),公司于2015年6月与国金证劵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闵行支行、常州朗脉洁净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9、针对上海朗脉的民生银行闵行支行账户(622666773),公司于2015年6月与国金证劵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闵行支行、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10、报告期内,本公司、国金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合源、上海朗脉/常州朗脉和上述六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2015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08月27日批准报出。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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