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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合并 ■ 母公司 ■ (2)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 (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4)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不适用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概述 2015年上半年,国内经济运行平稳,政府推出了“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出现积极变化。资本市场改革全面提速,注册制、深港通、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加速推进。证券市场指数呈现先扬后抑走势,在货币宽松、利率下行和改革加速的背景下,前五月指数大幅单边上涨,六月由于去杠杆、IPO发行提速和前期指数涨幅过大,指数快速下挫,整个行业面临严峻挑战。上综指、深成指较年初上涨32.2%和30.2%,中证债券指数较年初上涨3.18%,证券市场交投活跃,沪深两市日均交易量11632亿元,同比增长543.5%;一级市场权益融资6770.81亿元,同比增长106.3%;债券融资7.96万亿元,同比增长45.3%;证券行业整体呈现爆发性增长态势。 2015年上半年,面对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和难得的行业发展机遇,公司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思路,加快业务转型与业务创新,传统业务稳步发展,创新业务加速推进;加强流动性管理,风控合规意识显著增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配置,资产收益率大幅提高;推进制度、流程的梳理与再造,内部管理和业务流程不断优化;经营业绩大幅提升,各业务板块发展形势喜人,各部门忘我工作、协同配合、稳健经营,迎接了牛市行情的全面考验,同时还抵御了六月以来突发的市场风险,有力保证了各项业务平稳发展,实现了资产、资金、流动性等各方面的安全稳定,经营管理、风险管控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19亿元,营业支出11.70亿元,利润总额24.5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9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30%。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924.0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91.01亿元,净资本125.01亿元。 3.2主营业务分析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2015年上半年,公司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大局,按照逐步完善五大基础功能、构建现代投资银行的总体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主基调,按照“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强化风险合规防控,优化业务结构,突出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 (1)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资产规模大幅提高,杠杆率适中,收入结构更趋均衡,经营的稳定性显著增强。 (2)融资渠道逐步拓宽,公司债、次级债、短融、收益权转让、收益凭证等已形成期限适配、结构合理、规模适中、来源多样的融资结构,为各项业务发展、流动性风险管控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 (3)全员合规、稳健经营意识显著增强,风险管控扎实有效,各业务板块已逐步建立起全面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体系,风险的防范、识别、预警、处置等预期管理能力明显提升,经受住六月以来市场大幅波动的考验。 (4)网点建设稳步推进,覆盖面稳步扩大,功能定位逐步清晰,区域分公司的辐射作用逐步增强,由管理中心向利润中心转变成效显著。 (5)五大基础功能逐步完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渠道、手段、方式更趋丰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6)制度流程梳理、优化与再造持续推进,内控体系更加健全和完善,经营管理效率和业务协同效应明显提升。 (7)五家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全部实现盈利,与母公司的协同效应明显增强,业绩贡献度加大。 3.3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主营业务分业务情况说明 经纪业务。2015年上半年,公司经纪业务以提高客户需求为中心,稳中求进,积极创新,努力提高分支机构盈利能力,在转型升级与合规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积极推动线上线下业务联动,全面升级客户服务平台与财富管理团队,做实基础客户开发和服务,加快形成业务结构多元、收入构成多样的经纪业务新格局;建设自主数据分析和开发团队,推出“金数据”系列服务产品,提高大数据分析和客户精确推送能力,打造具有国元证券特色的线上服务体系,培育和提高经纪业务核心竞争力;整合区域资源,优化网点布局,继续压缩网点经营面积,降低刚性成本,推动分支机构转型升级。促进经纪业务与创新业务的协同发力,各项主要业绩指标大幅增长,传统经纪业务呈向上走势,行业地位进一步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经纪业务收入170,864.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0.34%;经纪业务成本42,660.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06%;经纪业务利润128,203.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85.04%。其中:母公司实现经纪业务收入162,157.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3.99%;经纪业务成本38,388.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95%;经纪业务利润123,768.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53.14%。 证券信用业务。2015年上半年,证券市场持续火爆,双融余额屡创新高,公司证券信用业务强化风险防控,优化业务结构、坚持业务发展与深化管理与服务双轮驱动,既求量、也要质,在内部业务管理与经营业务取得了“双丰收”。截至2015年6月30日,母公司信用业务规模289.29亿元,同比增长203.83%(其中融资融券余额223.42亿元、约定购回余额7.73亿元、股票质押余额58.14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信用业务收入103,129.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8.98%;信用业务成本12,912.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4.73%;信用业务利润90,217.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9.18%。其中,母公司实现信用业务收入98,613.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7.51%;信用业务成本11,959.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8.53%;信用业务利润86,653.9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9.29%。 自营投资业务。2015年上半年,证券市场指数呈现先扬后抑走势,在创业板带动下前五月指数大幅单边上涨,六月指数剧烈震荡,短期内跌幅巨大。公司自营业务始终秉承“价值投资”理念,合理配置权益类资产,较好的规避了近期大幅下挫的市场风险,巩固并扩大了上半年收益,固定收益业务方面,继续统筹安排资金头寸,积极进行回购分组交易,合理调配回购品种,不断降低融资成本,总体取得良好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自营业务收入66,632.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1.30%;自营业务成本2,680.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2.37%;自营业务利润63,952.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0.20%。其中,母公司实现自营业务收入65,609.7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7.41%;自营业务成本2,680.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40%;自营业务利润62,929.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0.86%。 投行业务。2015年上半年,公司投行业务把握住IPO发行、再融资审核提速、公司债新政以及企业债政策松动等有利时机,完成3个IPO项目,3个再融资项目过会,3个并购重组项目过会,14个新三板项目挂牌,3个企业债,1个集合私募债,投行各项业务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承销业务净收入6,875.72万元,保荐业务收入1,762.34万元,财务顾问收入7,812.27万元,投行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16,450.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26%;投行业务发生营业成本6,073.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90%;投行业务实现营业利润10,376.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1.53%。其中:母公司实现投行业务收入15,240.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62%;投行业务成本6,006.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49%;投行业务利润9,233.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6.19%。 资产管理业务。2015年上半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再上新台阶。截至2015年6月30日,母公司资管规模831.96亿元,同比增长49.88%,其中集合资产规模99.11亿元,同比增长57.24%;定向资产规模732.85亿元,同比增长48.9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资产管理业务收入3,856.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52%;资产管理业务成本2,664.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6.20%;资产管理业务利润1,192.4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9.82%。其中:母公司实现资产管理业务收入3,231.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87%;资产管理业务成本2,456.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9.68%;资产管理业务利润775.70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53.75%。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咏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5-08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5年上半年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该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2015年中期合规报告》。 监事会认为, 2015年上半年,公司合规管理情况良好,主要经营管理活动及员工执业行为规范开展,未发生合规风险事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 议案。 四、《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具分类、计量及其公允价值确定管理办法>、<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文件规定以及公司创新业务开展的需要,监事会仔细核查了公司本次会计制度和金融工具分类、计量及其公允价值确定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资料,一致认为:公司对会计制度和金融工具分类、计量及其公允价值确定管理办法的修订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使财务数据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5-08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14:55时。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属于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邮件、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9日 3、登记地点: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公告附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28。 2.投票简称:国元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国元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交易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邮编:230022) 联系人:汪志刚 、郭德明 联系电话:0551-62207077 、62207323 传真号码:0551-62207322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附件: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赞成”划“√”,“反对”划“×”,“弃权”划“O”;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5-08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上半年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2015年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余额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60%,具体以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额度为准。 (二)短期融资券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91天。 (四)短期融资券发行价格:以面值发行,发行利率通过市场化定价方式确定。 (五)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六)发行方式:公司自办发行或组建承销团,通过利率招标或使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七)承销方式:余额包销或代销。 (八)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九)兑付方式:于兑付日一次还本付息。 (十)信用评级: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评级机构,对公司进行信用评级,以评级结果为准。 (十一)担保事项:无担保。 (十二)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有资格办理登记、托管的机构。 (十三)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十四)授权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并根据届时的市场条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以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具体募集资金投向、评级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和办理向有关监管部门申报、核准、备案、登记及上市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及根据适用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3.决定聘请承销商、律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短期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在发行规模内可采取分期发行方式。 (二)发行对象: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期投资者不得超过二百人。 (三)发行方式:自办非公开发行,不另行聘请承销机构。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短期公司债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具体发行利率随市场情况而定。 (五)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短期公司债期限为不超过1年(含1年),各期具体发行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短期公司债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范围和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七)拟上市地点:具体上市地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八)担保事项:无担保。 (九)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可以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决议有效期:关于本次发行短期公司债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 (十一)授权事项:为高效推进本次短期公司债券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备案发行场所、发行规模、期限、利率、时机、分期安排、偿还兑付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以及就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备案、登记、转让及兑付等相关事项;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风险控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现修改为“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风险控制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2、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具体有以下职责:研究制定公司总体风险控制和管理政策;审查公司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及其有效性;审查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及其有效性;监控、检查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运作;审查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公司重要风险的界限;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现修改为“第七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并将之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以确保公司能够对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联的各种风险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具体有以下职责: (一)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二)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三)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 (四)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五)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一)根据公司的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组成人数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三)广泛搜寻合格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根据公司的经营特点和行业的薪酬水平,研究、审查、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原则和奖惩原则以及考核标准和程序;(六)审查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提出建议;(七)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八)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现修改为“第七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公司的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组成人数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三)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四)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五)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2、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第十九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本委员会委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现修改为“第十九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本委员会委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因当事人回避造成参会委员人数不足2/3,致使会议不能进行的,应将相关议题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现修改为“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1/2,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的会计专业人士,且必须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 2、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现修改为“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3、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现修改为“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控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具体有下列职责: (一)监督年度审计工作,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判断,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执业行为;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五)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 (六)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七)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具分类、计量及其公允价值确定管理办法>、<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文件规定以及公司创新业务开展的需要,同意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具分类、计量及其公允价值确定管理办法》、《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进行修订。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具分类、计量及其公允价值确定管理办法》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五、六项议案。会议具体事项详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修改后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具分类、计量及其公允价值确定管理办法》、《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2015年8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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