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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世界经济仍保持复苏态势,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在总体保持平稳的同时处于结构调整期,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 主营业务方面,公共计量仪表行业也面临调结构、转方式的考验。电网常规招标量同比下降幅度明显,由于受到宏观调控的影响,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同时,钻石、黄金、珠宝的零售市场方面,公司积极树立公司品牌,努力拓展业务,提升了在钻石、黄金、珠宝零售业的市场占有份额。 面对国内外经济的新常态,公司管理层积极调整战略,认真应对,在产品质量和管理方面下功夫,较大程度保证了“钻石、黄金、珠宝零售”和“公共计量仪表”的市场份额,并在业务多元拓展方面做出了尝试。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紧紧围绕“提高综合能力”、“适度多元经营”的两个重心,积极开拓,主动求变,从市场营销、研发创新、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各方面,进一步提升了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期合并范围新增本期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磊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磊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97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9月15日(星期二)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下午15:00 至2015年9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9日 6、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7、 会议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9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56 2、 投票简称:浩宁投票 3、 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如下: ■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4) 如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丽 联系电话、传真:0755-26755598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518053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说 明: 1、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 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98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宁达”或“公司”)于近日获悉,本公司股东郝毅先生因个人需要,与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4,400,000股质押给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质押标的证券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4.638%。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8月26日,约定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2月25日。 截止目前,郝毅先生持有本公司35,941,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765%,已质押股份数为35,94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764%。其中21,541,800股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400,000股质押给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5日,浩宁达与郝毅先生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承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每克拉美(北京)钻石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克拉美”)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4,745.28万元、6,635.92万元及8,491.51万元。若每克拉美实际净利润数额低于上述承诺利润数额,郝毅先生将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股份补偿。 若每克拉美2015年度及2016年度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低于人民币6,635.92万元及8,491.51万元,且若郝毅先生未质押股份数不足以完成股份补偿,公司董事会将要求郝毅先生提前解除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影响上述业绩补偿承诺的正常履行。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质押的后续回购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93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8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会议以8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王磊先生、郝毅先生、张生广先生、刘睿先生及杨刘钧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拟定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王磊先生、郝毅先生、张生广先生、刘睿先生及杨刘钧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 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做决定; 4.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 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 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7. 若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8. 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94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松青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如下: 一、 审议《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王松青先生、冯蕾女士、胡广先生为本议案关联监事,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有表决权人数未达到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50%,未能形成决议。 表决结果:无。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核实《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参加对象均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0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9人,其他人员不超过41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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