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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总体经营情况

  2015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延续调整分化态势,重化工业和产能过剩主导的下行力量,与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引导的上升力量并存;稳增长政策效应有所显现,但经济运行整体下行态势尚未逆转。宏观经济运行的新常态,加剧了工程建设市场的竞争,对公司业务承揽、项目执行以及业绩增长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竞争激烈的经营形势,公司下大力气保持优势领域的行业地位,千方百计寻求新领域的市场突破。同时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全力做好经营服务工作。上半年,公司共签订工程咨询、设计、项目管理、总承包等合同49项,合同总额5.2亿元,其中:EPC、PMC合同额2.9亿元,咨询、设计合同额2.3亿元,涉及石油化工、煤化工、化工、环保、建筑等领域。在国内经营方面,公司紧盯煤化工“路条”项目,签约了煤制天然气总体设计、甲醇合成装置基础设计等合同。夯实乙二醇工程市场的领先地位,形成了以电石炉气、天然气、煤为生产原料的工程业绩。积极探索新技术、新产品领域,着力拓展精细化工产品、工业燃料气、新能源等业务市场,寻求新行业的市场突破。重点打造以零排放为核心的环保业务,推出大型煤化工项目水系统整体工程的解决方案,并已在多个煤化工项目上开展了深度合作,巩固了公司在水处理行业的优势地位。在国外市场方面,公司抢抓“一带一路”等政策机遇,继续健全国外市场经营渠道,跟踪并参与了多个项目的投标工作。由于受经济增速下滑、投资动力不足等原因的影响,公司上半年合同签约未达到预期。

  公司切实发挥“安徽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平台作用,加大技术创新资源投入和加紧创新项目推进,上半年共申报受理专利技术11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2项。通过产学研合作,公司在煤加氢气化制天然气、煤化工高含盐废水零排放、煤分级炼制、熔盐储热、尿素二步法碳酸二甲酯及己二胺等技术领域取得了较大进展,增强了公司的发展动力。

  公司持续强化计划管理,实现部门考核指标量化和信息化,真正发挥绩效反馈作用。公司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以内部控制为基础,以实现管理水平提高、内审增值为目的,不断转变观念,促进公司的规范运营。

  通过部门调整,优化和整合项目管理资源,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切实推动在手项目建设进度。由于项目行政审批及业主资金紧张等原因导致公司部分大型项目进度滞后,公司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控制。

  2015年下半年,在经济运行的新常态下,传统化工基础性产品的发展速度预计仍将放缓,在水资源、环保、技术与经济水平以及国际油价超预期下跌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现代煤化工产业的持续发展动力不足,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稳中求进”,突出创新驱动,狠抓质量效益,力争实现2015年度经营目标。

  (2)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0,020.67万元,同比增长5.55%;主要原因为公司正在实施的黔希乙二醇、神华新疆煤基新材料等大型总承包项目运转正常,特别是神华新疆煤基新材料项目进入建设高峰期。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18.55%,较上年同期提高了0.76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08.55万元,同比下降16.08%,净利润未能随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为:本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上年同期收回以前年度工程项目的欠款较多,致使上年同期按账龄分析法冲回的坏账准备比本报告期多,因此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了66.13%。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3)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4)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公司主要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设计咨询、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等服务,其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工程转化能力、工艺技术储备和为业主提供全过程、多功能服务等方面。

  ①巩固乙二醇市场份额。乙二醇产品主要用于聚脂生产,目前是我国进口较多的化工产品之一,对外依存度较高,工程建设市场前景较好。公司承建的多套乙二醇装置运行稳定,产品质量高于国家标准,且上述装置均使用公司联合研发的乙二醇生产工艺,产生了积极的市场效应。目前,公司承担了国内在建乙二醇装置80%以上的产能,2015年上半年相继签约了红四方公司、天盈公司乙二醇设计合同,形成了一定的项目储备,乙二醇工程建设市场的优势地位进一步稳固。

  ②承揽总体设计项目。近年来,公司先后承担了中电投、中海油、神华、伊泰、龙泰、康乃尔等大型项目的总体设计工作。对于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总体设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在搭建项目框架、维持工程平衡、统一设计规范、保证项目整体性、一致性等方面意义重大,同时也对作为总体院的设计单位在组织协调、设计管理等整体实力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5年上半年,公司相继签约了多个总体设计合同,表明公司在大中型项目工程建设上的综合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

  ③加强工艺技术研发。公司牢固树立技术经营思想,持续加大技术开发力度。2015年上半年,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推广前景,依据公司《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和技术积累情况,调整了研发中心项目部分资金使用计划,重点研发化工、环保领域等6项市场前景良好的新型技术,同时着眼于新能源、新材料方面的技术开发。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资源的投入,促进公司技术领域的拓展,加速新技术、新产品的市场化应用,这将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④拓展境外业务市场。公司长期坚持“走出去”战略,先后开拓了越南、巴基斯坦、突尼斯、白俄罗斯、刚果等多个国家的业务市场,搭建了境外市场的营销网络,实现了境外业务经营的常态化,积累了开展境外业务的丰富经验。目前公司正在实施的境外项目有3个,力求通过对在建境外项目的深耕细作,树立在项目所在国及周边地区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扩大经营成果。公司将积极把握国家推出“一带一路”的政策机遇,通过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工程公司、窗口公司的合作,拓宽境外市场网络渠道,拓展境外经营的新领域。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光美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5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在公司A楼19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吴光美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书面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半年度报告全文发布于2015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5-037号《东华科技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位独立董事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全文发布于2015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5-038号《东华科技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补选李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有效表决票为7票,其中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李小平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5-039号《东华科技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三位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全文发布于2015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补选李朝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有效表决票为7票,其中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朝东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5-039号《东华科技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发布于2015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9月18日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票为7票,其中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5-040号《东华科技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6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在公司A楼1906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经勇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半年度报告全文发布于2015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5-037号《东华科技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存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发布于2015年8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东华科技2015-038号《东华科技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五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9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一、补选李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补充选举李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李小平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应提交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选李朝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补选李朝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李朝东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认为:1.同意董事会提名李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小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所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分,并具有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

  2.同意董事会提名李朝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朝东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性和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3.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补选程序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李小平先生、李朝东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李小平先生、李朝东先生简历

  李小平先生:195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历任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曾获全国优秀项目经理、全国化工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卓越领导者、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家等称号。李小平先生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推荐,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朝东先生:1948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合肥工业大学化工系教师、安徽省化工厅规划处副处长、处长、安徽省石化局副局长、安徽省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于2011年退休;曾获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优秀咨询成果一等奖,著有《安徽省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研究报告》等论文。李朝东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李朝东先生于2015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证书编号: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1506314145)号)。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0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15年9月18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15:00-9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

  (八)会议地点:本公司A楼302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7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补选崔从权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补选李小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审议《关于补选李朝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特别说明:以累积投票方式对议案1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朝东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业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已发布在2015年5月23日、8月29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版)》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实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股权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传真或信函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本公司不办理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公司A楼1903室。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邮编:230024)

  信函登记地址:投资证券部,请注明“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传 真 号:0551-63631706、0551-63626768

  3.登记时间:2015年9月16日、17日(9:00-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0 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2.投票时间:2015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3. 在投票当日,“东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对应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总议案(总议案对累积投票无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鉴于本次股东大会仅有2项议案,而议案1应采取累积投票制,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仅视为对议案2表达意见。

  议案1为累积投票议案,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议案1采取累积投票制,议案1.1为“补选崔从权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1.2为“补选李小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对应的申报价格,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候选人的票数。

  对于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表决,每位股东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的选举票总数(即表决权总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选举票总数按照任意组合分别投给数个或全部集中投给任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

  如某A股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拟通过交易系统以累积投票方式对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选举表决,其在议案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中就拥有200票选举票(即表决权)。该投资者可以以200票为限,对议案1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既可以把200票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一候选人。具体方式如下:

  ■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议案2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系统将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7 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 网络投票期间,如受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导致网络投票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则本次股东大会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邮编:230024)

  联 系 人:罗守生、孙政

  电 话:0551-63626000、0551-63626768、13856002499

  传 真 号:0551-63631706、0551-63626768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第十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说明: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行制作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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