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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1月,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新联铁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并于2015年3月正式更名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神州高铁,证券代码:000008)。并购重组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由酒店服务转型为轨道交通运营维护,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公司业务转型的轨道交通行业前景广阔,“十二五”发展规划及“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和蓝图,带动了以高铁为代表的轨道交通三大主要板块产业的加速发展,也大力推动了三个主要板块的技术进步。一是加速了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造业发展;二是加速了以动车组制造为代表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发展;三是加速了轨道交通运营维护系统服务业发展。上述战略规划为我国以高速铁路为代表的轨道交通产业带来了广阔的发展机遇和巨大的市场空间,轨道交通领域三大产业进入大发展时代。 神州高铁作为轨道交通运营维护的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抓住机遇,加速发展,将进一步整合系统资源,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实力。面对宝贵的历史机遇,公司在转型后陆续实施了系统化平台、数据化平台、专业化平台建设的战略举措,面向客户提供机车车辆运营维护、供电运营维护、站段车辆调度作业、工务运营维护四大系列产品,各类产品均具有“软硬一体化”的特点,涵盖了智能化软件平台以及配置的各类专用检测、监测设备,客户通过使用相关设备达到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维护目标,并实现各类检测、监测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和分析。公司目前已经成长为我国轨道交通运营维护产业领军企业,业务覆盖我国全部动车、大功率机车运用、检修基地及部分铁路客车、货车、供电、工务、城市轨道交通的新造厂和运用、维修段(所)。 受新联铁轨道交通业务纳入合并的影响,2015年上半年,公司已实现营业收入498,599,573.1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5.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968,074.0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10.43%。其中,原有酒店服务实现收入人民币149,238,539.43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28%,保持稳定;同时新增轨道交通行业收入来源,如机车车辆运营维护产品、供电系统运营维护产品、机车整备与电源系列等,合计实现收入人民币340,943,213.39元,占本期收入总额的68.38%。公司成功实现向轨道交通运营维护领域的拓展转型,构建了新的利润增长极,从根本上改善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提升了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增强了公司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实现了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015年7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布了收购交大微联90%股权以及武汉利德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上述重组方案已经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目前已经申报中国证监会审核。上述重组方案实施后,公司将在已有机车、车辆、供电三大系统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信号系统、线路系统的布局,使神州高铁成为轨道交通运营维护全系统的解决方案提供商,全面强化了对高铁等轨道交通服务保障的业务能力,对贯彻公司轨道交通运维领域外延式并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 未来,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平台的融资优势及国家政策利好,同时加速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进一步推进轨道交通产业的整合,做大做强业务体系,初步实现产业集群协调能力,继续推动公司业务向智能化、网络化、平台化、数据化方向发展。通过资源整合、流程再造、技术升级,公司将努力打造成为专业更全面、结构更合理、服务保障更具竞争力的平台型企业。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变更内容如下: 1)、应收款项 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单项金额重大的具体标准为:金额在200万元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与新联铁保持一致): 单项金额重大的具体标准为:余额大于(含)300万元的单个项目应收账款及余额大于(含)100万元的单个往来单位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本公司2015年1月31日进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北京新联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比例。 2)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公司2015年新设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宝利鼎实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2015年新设全资子公司——北京宝利来科技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5101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58号文《关于核准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志全等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完成募集资金的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80.81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5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4,999,980.81元。 本次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余额已于2015年1月27日由华泰联合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4201505900052541649银行账户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1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010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与北京新联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铁”)协商制定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本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中250,000,000元用于支付收购新联铁股份的现金对价,185,415,500元用于增资投建新联铁“轨道交通检测监测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剩余部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费用、补充新联铁流动资金。 2015年2月,新联铁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赤湾支行(以下简称“招行赤湾支行”)、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梅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梅林支行”)、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富力城支行(以下简称“浦发富力城支行”)开设了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本公司向新联铁支付募集配套资金情况如下: ■ (二)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5年6月30日,上述用于支付收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和支付中介费用及补充新联铁流动资金的部分均已全部使用。因计划用于募投项目的部分尚未进行项目投入,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2015年4月2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新联铁使用其中人民币1.2亿元进行了适当的现金管理。截止2015年6月30日,共取得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合计309,912.32元,募集资金余额总计为185,725,412.3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2014年9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4年10月9日召开的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 2015年3月10日,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新联铁与华泰联合、招行赤湾支行、浦发梅林支行、浦发富力城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期间,公司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相关义务。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件。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拟由新联铁为主体实施募投项目。项目规划总投资18,541.55万元,预计建设期一年,包括建设生产用厂房、购置机加工设备、铆焊设备、检测设备、软件,建立全国性售后服务体系;建设研发试验大楼,购置试验对象和试验室设备,开展专项研发工作等。 目前,新联铁在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客户需求沟通、厂房及实验室设计、人员配置、供应商筛选等。本着募集资金专款专用、谨慎支出的原则,新联铁目前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项目支付。根据准备情况,募投项目资金未来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情况 201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的议案》,同意新联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该1.2亿元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2015年4月30日,新联铁在招行赤湾支行购买点金池理财计划(产品代码:7001),认购金额6,000万元,于2015年5月4日到期,收回本金并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7095.89元。2015年5月4日,新联铁在招行赤湾支行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步步生金8688号保本理财计划(产品代码:8688),认购金额6,000万元,到期日2015年11月3日,预计年化收益率3.9%。2015年5月5日,新联铁在浦发梅林支行购买利多多财富班车4号,认购金额3,000万元,到期日2015年11月1日,预计年化收益率5%。2015年5月4日,新联铁在浦发富力城支行购买利多多财富班车4号,认购金额3,000万元,到期日2015年10月31日,预计年化收益率5%。 新联铁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合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未超过董事会批准的人民币1.2亿元,投资决策及合同签署流程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低风险理财,公司主动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5102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高铁”或“公司” 北京新联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铁” 沃尔新(北京)自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新” 南京拓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拓控” 苏州华兴致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致远” 北京宝利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宝利来”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27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中坤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为了保证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各公司筹措资金,实现良性发展,根据公司 2015 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上一年度(2014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使用情况,在审核各子公司年度收付款计划、资金缺口及融资安排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担保金额未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不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新联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1997 年 4 月 3 日 2、注册号:110108004677794 3、注册资本:8307.894万元人民币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2号楼3层2-305-18 5、法定代表人:王志全 6、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金属制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安装;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8%的股权,通过北京宝利来间接持有其2%的股权,新联铁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沃尔新(北京)自动设备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6 年 6月 29 日 2、注册号:110000410292237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2号楼3层2-308 5、法定代表人:王利群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车辆清洗设备及其他清洗设备,销售自主产品,提供售后服务;承接洗车成套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新联铁持有其100%的股权,沃尔新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南京拓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8 年 9月 11 日 2、注册号:320105000107705 3、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大厦01幢14层 5、法定代表人:石峥映 6、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产品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机电产品销售、维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五金交电、电子元器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新联铁持有其98%的股权,北京宝利来持有其2%的股权,南京拓控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四) 苏州华兴致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 年 3月 31 日 2、注册号:320594000189146 3、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澳洋顺昌大厦4A、4C单元 5、法定代表人:王新宇 6、经营范围:电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产;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设备、光磁电检测设备;销售;计算机软件及周边设备、电子产品、机械电子设备、光磁电检测设备;从事技术、电子元器件及软件的进出口业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新联铁持有其 100%的股权,华兴致远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00万元,占公司本期(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总资产的比例为1.04%。上述担保包括新联铁向华兴致远提供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人民币1,900万元以及新联铁向南京拓控提供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人民币1,500万元,系新联铁被公司收购前由新联铁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将达到人民币90,700万元,占公司本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51%,总资产的比例为27.67%。其中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8,300万元,占公司本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48%,总资产的比例为20.83%;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2,400万元,占公司本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03%,总资产的比例为6.83%。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与项目建设,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有助于其及时获得所需资金,该担保风险可控,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登载于 2015 年 8 月 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七、监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符合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5097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全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根据公司2015年半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同时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公司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决定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之总股本803,144,309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803,144,30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1,606,288,618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八条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6,288,618元。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06,288,618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06,288,618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各公司筹措资金,实现良性发展,根据公司 2015 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上一年度(2014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使用情况,在审核各子公司年度收付款计划、资金缺口及融资安排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担保金额未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不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上述议案相关文件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之本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510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5年9月15日(星期二 )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除召开现场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9月15日14:00时 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9月1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5 年9月14日15:00 至 2015 年9月15日 15:00 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5 年9月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下列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两项议案均需特别决议即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审议决定《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审议决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于 2015 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之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 年9月14日上午 9 :30 至 11: 30,下午 14:00 至 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15 年9月 14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彦辉,侯小婧 联系电话:010-56500505 传真:010-5650056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44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股东大会通知附件一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大会通知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权限: (1)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选项(填写“是”或“否”):; (2)对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授权(按会议通知的审议事项所列序号顺序划“√”,每个序号限划一次): ■ (3)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选项(填写“是”或“否”): (4)对临时提案的表决授权(划“√”):a.投赞成票;b.投反对票;c.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
股东大会通知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360008;投票简称:神铁投票 (3)在投票当日,“神铁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 100 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 1.00 元代表第 1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 2.00 元代表第 2 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D、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神州高铁”A 股的投资者,对议案 1 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股权登记日持有“神州高铁”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E、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9月14日 15:00至 2015 年9月15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 5 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5098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17日发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长杨建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共 3 人,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经与会监事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符合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八条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6,288,618元。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06,288,618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06,288,618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相关文件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之本公司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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