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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凭借突出的包装一体化整体服务能力,公司持续开发了新客户,新开发客户订单逐步释放;公司包材整装供应服务模式推进顺利,销售规模快速增长。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均实现一定程度增长,发展势头较好。 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5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0.27%。 201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新客户开发,不断提升研发能力;大力推动创新客户服务模式的实施,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进一步加快推进产业互联网战略的实施,为借助互联网实现更快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具体如下: 新客户开发方面,公司继续实施“积极开发多领域高端客户,包括智能终端、可穿戴智能设备、电子通讯、化妆品、食品饮料保健品、品牌研发型制造企业、品牌消费品以及其他类高端客户”的市场开发战略,2015年初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先后获得了包括中国移动、Diageo、Sonos、海天味业、海康威视等在内的众多高端客户的包装产品供应资质。报告期内,公司被批准为二级军工保密资格单位,为公司拓展军工物资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新客户的不断开发,进一步丰富了公司高端客户资源,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研发方面,公司持续加强在包装产品外观创意设计、结构创新设计、包装方案优化以及生产工艺等方面的研发工作,产品附加值保持在较高水平、客户美誉度不断提升。 创新客户服务模式的实施方面,公司在2014年度包材整装服务模式运行中积累的经验基础上,持续优化运营模式,实现包材整装供应销售额的显著增加。同时,公司积极向其他客户推广包材整装供应服务模式,进行更多的市场培育,将通过将包材整装供应服务模式向更大范围的客户推广来产生新的增长点。 2015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加快推进产业互联网战略的实施。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小美集科技有限公司,以建立功能强大的互联网包装印刷及个性化定制服务运营平台,通过产业和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实现包装印刷、策划设计及个性化产品制造、电商物流配送、支付等一体化服务的全产业链整合,让消费者、用户在分享公司高品质产品、优质的一体化服务的同时享受便利性,汇聚下游客户订单,增加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的新商业模式,并聚集同行优势资源为下游客户和直接消费者提供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美莲检测有限公司,利用自身在工艺研发、标准制定等方面的优势,拟通过为同行、下游客户等企业提供检测服务的方式,构建新的业务模式,形成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设立小美集科技有限公司和美莲检测有限公司是公司为构建互联网包装印刷生态系统进行的战略布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在上年度财务报告编制的基础上,公司本期将汇天云网、美莲检测有限公司、小美集科技有限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根据2014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公司决定由全资子公司美盈森(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264万元对应的美元金额收购汇天云网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并于2014年12月15日与郑荣华、郑重科及标的公司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2014年12月23日,公司完成收购的工商登记变更,当日确定为收购合并日;2015年01月07日,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5,328,457.00美元。(2)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15日、6月19日设立美莲检测有限公司与小美集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相应的会计编制规则,公司本期将汇天云网、美莲检测有限公司、小美集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5-060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17日送达。本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五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现场出席的董事5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鹏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刊登的《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盈森”)与自然人陈华勇、甘美萍(以下合称“合资股东”)合资设立子公司。相关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已经东莞美盈森与合资股东磋商达成一致,董事会授权东莞美盈森签署股东协议及具体办理合资公司注册事宜,并授权东莞美盈森在总投资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协商并调整相关合资股东及股东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东莞市美之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东莞市桥头镇东部工业园桥头园区(东莞美盈森住所内,实际以工商登记为准) 4、法定代表人:王治军 5、拟定经营范围: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环保纸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隐藏信息防伪技术的开发,特种标签材质的精密模切,智能卡终端读写设备的开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详见公司刊登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5-061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17日送达。本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14:00时,在公司五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现场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少龄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刊登的《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5-064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1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4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36元。公司共募集资金1,141,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3,070,59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98,129,401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09年10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大信验字[2009]第4-001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09年11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7,417.50万元先期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2010年度,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1,340.16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8,757.66万元。 2011年度,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5,452.59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84,210.25万元。 2012年度,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3,555.67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97,765.92万元。 2013年度,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204.79 万元;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99,970.71 万元。 2014年度,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31.4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00,402.11万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036,798.82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00,805.79万元。 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19万元。 综上,截至201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68,008,242.86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一次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09年12月2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本次修订已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 2010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主要是进一步明确募集资金的使用申请、审核批准的相关规定。本次修订已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三次修订 2012年8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主要是进一步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支出审批流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修订已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情况 公司上市至今,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情况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上半年,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5-066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 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美盈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盈森”)拟与自然人陈华勇、甘美萍(以下合称“合资股东”)共同投资设立东莞市美之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开展环保包装纸制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一体化服务。 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东莞美盈森已与合资股东签署《股东协议》(以下可简称“协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作方基本情况介绍 陈华勇,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213021973********,住所:湖北省随州市********。 甘美萍,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428251969********,住所:广东省肇庆市********。 上述合作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情况:合资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第一期缴纳的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东莞美盈森及合资股东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东莞美盈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美之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注册地址:东莞市桥头镇东部工业园桥头园区(东莞美盈森住所内,实际以工商登记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治军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经营范围:轻型环保包装制品、重型环保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环保纸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包装方案的技术开发;隐藏信息防伪技术的开发,特种标签材质的精密模切,智能卡终端读写设备的开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四、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合资公司设立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第一期缴纳的出资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 (二)机构设置 1、合资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东会。股东会为合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行使职权; 2、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一名执行董事和一名监事,由东莞美盈森提名的人担任: 3、合资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财务负责人由东莞美盈森提名的人担任。 (三)违约条款 1、如果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的任何规定以及声明和保证,致使其他方因此而遭受损失,违约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支付补偿性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应该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2、在合资设立过程中,由于股东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由该股东向公司承担赔偿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各股东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由于某一股东在合资设立过程中的行为,致使其他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时,不论合资公司设立成功与否,该股东应向受损害的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损害股东因此而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协议签署后,各股东不按协议及时配合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以及不履行出资约定,则需向东莞美盈森支付协议约定各股东出资额30%作为赔偿。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时间 协议经各股东签字、盖章且经过东莞美盈森全资股东——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设立合资公司是公司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拟通过对各方优势资源的充分整合,进一步提升公司客户综合服务能力,实现多方共赢,助力公司持续快速增长。 2、合资公司设立后的运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由于本次投资金额较小,因此投资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5-067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轻工消费品行业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8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 目前,由于上述重大事项仍在筹划且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美盈森,证券代码:002303)自2015年8月31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在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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