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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5 年 1-6 月,公司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年初确定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以提高经营效益为中心,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强化内部管理,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发电量25.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1.54 %;供电量46.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7.89%;售电量45.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09%;供天然气4219万立方,同比增长0.79%。本报告期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7.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08%。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发电量的增加,供热面积的增加导致电热收入的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电热成本结构发生变化,成本管理加强导致营业成本的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燃气公司加气站数量的增加导致销售费用的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职工薪酬、咨询费、折旧费的增加导致管理费用的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银行借款的增加导致财务费用的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管理费用中的咨询费的增加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的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的增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4年4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2015年1月26日、5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方案的议案》,同意天富能源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为公司依据特定高压供用电协议,在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特定月份,对特定用电客户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从权利。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于2015年6月15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上证函[2015]887号),并在6月24日正式成立,共募集资金总额12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11.4亿元,票面利率为5.3%。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5年上半年,公司完成发电量 25.03亿千瓦时,供电量46.14亿千瓦时,供天然气4219万立方。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自然垄断优势:本公司是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地区唯一合法的电力供应商,拥有独立的供电营业区域,供电营业区面积约7000平方公里,在本地区电力市场的独占性受到《电力法》等法律的保护。 2、公司拥有独立的区域电网,已建立起完善的输配电体系。公司及其前身石河子电力工业局在石河子地区的电力经营长达50年以上,是新疆自治区最早的电网之一。公司电网不受国家电网公司控制,独立运营。目前,公司在石河子地区已建立了完善的输配电系统,拥有由220KV、110KV、35KV、10KV多等级输配电线路组成的电网体系,能够充分满足营业区内工农业及居民生活用电。 3、公司拥有相对规模的电源装机,能够基本满足电网内用电需求,对于国家电网公司的依赖性不强,随着公司电源项目的落成投产,装机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电网自持能力还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4、公司具有较高的电力调度能力和水平,公司电力调度所设备先进、人员素质高、经验丰富,能够满足公司现有及未来更广域电网调度的要求。 5、公司己建成并拥有覆盖全部石河子市的天然气管网,经过十多年经营,天然气业务已具备一定规模,公司目前天然气用户已达15.33万户,天然气管网超过498公里。随着国家气化新疆、气化兵团政策的不断深入实施,公司天然气业务将不再局于石河子一地,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融资优势,结合多年积累的成熟经验及身在新疆、兵团的区位优势,加大业务投入,使天然气业务更快发展。 6、由于在人口结构、教育水平、基础设施、社会稳定等方面存在较大优势,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明显高于新疆区内其他地区,公司作为基础公共事业企业,各项业务发展将从中受益。 7、公司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保护意识。作为市场独占者,公司一直认为尽力满足营业区内的用电是应尽的社会义务,故在本地区供电能力不足时,公司惯常做法是以社会责任为先,以高于销售电价的价格从国家电网购电以满足电网内用户用电。公司所属电厂各类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或低于国家相关标准,近年来,公司响应国家环保政策,投入大量资金开展发电机组的脱硫、脱硝改造及煤场封闭,尽量减轻环境污染。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得到了当地政府、用户及居民的信任和赞扬,有利于维护公司在本地区的市场地位。 (四)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股权投资事项;也没有从事证券投资活动;没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金融企业的股权;没有买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富水电工程”):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该公司86.67%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义军,主要经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业与农用建筑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机械设备维修等。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57,913,950.36元,实现净利润-1,686,990.89元。 (2)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富电力物资”):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6.43%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1,4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学福,主要经营输变电设备、配电盘、线路用金属制品、建材、装饰材料、仪器仪表等。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1,203,508.57元,实现净利润-558,224.20元。 (3)石河子市天富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富信息”):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苏革,主要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网络系统集成通信工程。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1,863,819.56元,实现净利润-1,242,436.44元。 (4)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简称“天源燃气”):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4.05%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12,811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润生,主要经营天然气零售(分支机构经营);灶具、燃气具配件,厨房设备,五金的销售;燃气行业技术咨询;燃气设备的维修;燃气灶具的改装和维修。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537,599,017.17元,实现净利润21,240,129.46元。 (5)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生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富生化”):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虹原,主要经营丙酮酸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的研究、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业务。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7,263,915.08元,实现净利润-308,912.60元。 (6)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燃料运输有限公司(简称“天富燃料运输”):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该公司55%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杜海新,主要经营汽车货运,煤炭销售,汽车配件、润滑油的销售。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49,663,407.24元,实现净利润614,716.09元。 (7)上海汇合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汇合达”):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军,主要经营企业资产经营管理、国内贸易、实业投资、新能源产品、节能设备、化工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等。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37,762,554.09元,实现净利润-3,314,080.07元。 (8)石河子市天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简称“天富电力设计”):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致东,主要经营送、变电工程设计(以资质证书为准);电力设计技术咨询;工程预、决算。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804,755.34元,净利润 -788,658.67元。 (9)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简称“南热电厂”):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4,326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李奇隽,主要经营电力、蒸汽的生产与销售等。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885,221,027.45元,实现净利润3,396,880.31元。 (10)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富农电”):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燕铭,主要经营电力供应销售,供电用户管理,配电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91,366,965.57元,实现净利润 5,336,446.72元。 (11)玛纳斯天富水利发电有限公司(简称“玛纳斯天富水利”):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欧阳智,主要经营水力发电,水利工程设备制作、维护安装;水力发电技术培训;房屋租赁。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59,199,267.10元,实现净利润-13,571,977.59元。 (12)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天富特种纤维”):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该公司8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伟,主要经营纸,保温材料,纤维,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53,128,809.42元,实现净利润-285,463.38元。 (13)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垃圾发电”):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刚,主要经营:焚烧处理生物质燃料,环保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劳务培训。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335,222.29元,实现净利润-138,559.52元。 (14)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富金阳”):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孔新文,主要经营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新材料系列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安装和销售等。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4,621,860.79元,实现净利润-386,195.22元。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2年6月5日、6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及《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2014年7月16日、8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修订了《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内容;2015年4月28日、5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9日、5月2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合规、透明。 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905,696,5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6元(含税),共计105,060,803.98元。201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5 年7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 2015年7月16日为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7月17日为现金红利发放日。本次分配已于2015年7月17日全部发放到股东账户。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3.3 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上海汇合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天富农电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天富水利发电有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天富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生化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燃料运输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新疆天富特种纤维纸浆制造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合达炭素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安妥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安妥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天富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市天源惠众天然气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源惠泉天然气有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天源惠新天然气有限公司、沙湾百川燃气有限公司、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富垃圾焚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5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各位董事,2015年8月28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11张,实际收回表决票11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细请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调整天源燃气参与博乐地区加气站拍卖标的的议案 同意将此次拍卖标的调整为天诚能源100%股份,天源燃气以拍卖总价不超过4000万人民币的价格参与天诚能源100%股份的拍卖。 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源燃气拟参与博乐地区两座加气站拍卖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燃气”)以拍卖总价不超过4000万人民币的价格参与博乐地区团结路加气站和小营盘镇加气站的拍卖。 上述两个加气站的所有人均为博乐市天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诚能源”),且上述两个加气站为天诚能源的主要资产。经多方协商,此次拍卖标的调整为天诚能源100%股份,但受让方不承担其所有债务。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请见《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6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各位监事,2015年8月28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3张,实际收回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细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调整天源燃气参与博乐地区加气站拍卖标的的议案 同意将此次拍卖标的调整为天诚能源100%股份,天源燃气以拍卖总价不超过4000万人民币的价格参与天诚能源100%股份的拍卖。 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源燃气拟参与博乐地区两座加气站拍卖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燃气”)以拍卖总价不超过4000万人民币的价格参与博乐地区团结路加气站和小营盘镇加气站的拍卖。 上述两个加气站的所有人均为博乐市天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诚能源”),且上述两个加气站为天诚能源的主要资产。经多方协商,此次拍卖标的调整为天诚能源100%股份,但受让方不承担其所有债务。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5-临06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265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7.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7,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1,828,315,539.41元。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3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3年3月13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11042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三山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于2013年3月2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5101560063856330000。 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账户结余资金为1,068,257.65元。 2、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三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7034804991。 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账户结余资金为307,225,004.81元。 3、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46001511010000088。 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账户结余资金为2,945,805.29元。 4、公司在中信实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01110182100006111。 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账户结余资金为0元。(备注:该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于2013年8月1日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立信会计师于2013年4月18日出具的《关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112465号],截止2013年4月18日,公司已经对筹资项目“2×30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40,888.98万元。2013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40,888.98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6月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1.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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