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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在中国经济新常态的节奏中,在国际国内金属、塑料等大宗商品价格继续大幅走低的复杂环境中,公司以“突破市场,促进生产,狠抓管理,实现产能大释放和效益大增长”为目标,从建设、生产、运营等方面全面释放产能和效益,稀有金属废物、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等三大废物循环利用业务全面发展,建设动力电池材料核心循环再造产品,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步发展。 1、产能开始全面释放,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公司的钴镍钨铜回收、电池材料制造、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各项业务,实现业绩稳步增长。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25,446.94万元,同比增长20.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00.42万元,同比增长31.81%。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1,231.29万元,同比增长60.41%,电子废弃物业务全面释放产能;电池材料销售收入69,660.41万元,同比增长13.59%,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 报告期内,尽管金属、塑料等各种原料与产品的价格大幅下降,但是,公司通过释放产能,有效消化了价格下滑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了业绩的稳定与较快增长。 2、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新项目的调试运行 报告期内,江西报废汽车产业园打破地域限制,实现立足丰城、辐射江西全省的报废汽车回收与处理利用大布局;天津、武汉两大报废汽车产业园区主体工程建成,2015年上半年均进入调试运行阶段,为2016年形成规模、产生效益打下坚实基础;兰考电子废弃物项目建成正式投产运行,开始释放产能,产生效益,成为中原地区先进的循环产业园区;荆门废旧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铜铝为主)、废塑料循环利用项目正式进入调试运行阶段;武汉城市圈仙桃城市矿山集散大市场主体工程基本封顶,为公司进一步巩固扩大回收体系提供保障。 3、联手国际国内行业巨头,推进市场、技术与资本的战略合作,全面提升循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与日本三井公司、株式会社HONEST成立合资公司,牵手国际巨头,实现市场、技术与资本的大联合,打造世界先进的报废汽车零部件再造基地,循环产业迈出国际化重要一步。公司与湖北省供销社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此框架协议下,格林美收购湖北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控股的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第一股东,推动公司形成以武汉为中心,辐射湖北全省的报废汽车处理的全产业链循环利用模式,与湖北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国有回收公司实现渠道、资源、技术与资本的大联合,迈开了公司与湖北省供销集团构建混合经济发展湖北再生资源产业的第一步,有利于全面推进公司在湖北的报废汽车回收处理产业发展。 格林美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与Samsung SDI CO., LTD签署《谅解备忘录》,逐步发展成为三星SDI锂电池最主要供应商,产品包括四氧化钴、三元材料等正极材料,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凯力克电池材料等产品开拓了重要销售渠道,促进了格林美在国际层面业务的发展与扩大,为格林美全面提升电池材料技术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使格林美电池材料产业链的技术水平与国际接轨,提升了格林美电池材料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4、完善公司产业链,提升资本实力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通过对深圳中植、平安资管、华夏人寿等认购对象定向增发25.67亿元。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改善负债结构,扩大资本实力,促进已建产能的全面释放,达产达能,产生预期效益。此外,本次募集资金中的74,257.50万元,将用于收购凯力克49%股权、德威格林美49%股权以及浙江德威65%股权。此次定增收购的三家公司可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提升产业链的盈利能力,夯实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其中收购凯力克,可完善钴及电池材料产业;收购浙江德威,产业链由废弃钨资源回收利用延伸到硬质合金终端产品,打造硬质合金全产业链,同时可减少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3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循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与湖北众力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格林美(武汉)复合型材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循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51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湖北众力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49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9%,本期将该新增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9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16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转让设备资产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转让设备资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9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8月27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朝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98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之间转让设备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了进一步整合塑木型材项目,降低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城市矿产公司”)转让塑木型材设备资产。 2、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转让设备资产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1)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名称: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4日 住所: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注册资本:1,695,849,65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再生资源的回收、储存(国家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与综合循环利用;对含镍、含镉、含铜、含锌电子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处置;超细粉体材料、高能电池材料、电子新材料及其产品、有色金属及其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与开发;技术与经济信息咨询;稀贵金属、稀散金属、稀土、废旧五金电器、废塑料、废渣、废泥的循环利用;液晶面板的综合利用;铟及其盐的回收;粗铜、粗锡的生产与销售;塑木型材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锌盐、锰盐、钠盐、铵盐的回收、生产与销售;硫酸、盐酸、液氨、液碱、双氧水、乙炔、氮气(压缩)的批发、仓储(有效期限至2016年11月22日止);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4,18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继锋 注册地址: 新洲区仓埠街毕铺村、马鞍村 经营范围:城市矿产资源产业园开发、运营与管理、物业服务、仓储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与批发(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交易咨询、中介服务,会议会展服务,铁粉及有色金属粉末、合金与压延制品、塑料原料与制品的加工、生产、销售,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制造与销售,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汽车零部件及机械设备销售,厂房及设备租赁,循环经济产业与环保技术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废弃电器电子的回收与处理(凭有效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经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设备资产为荆门格林美的塑木型材设备及配件,该批设备的原值为73,369,371.75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账面净值为50,805,276.08元。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本次转让的实施方式 双方同意以本次转让设备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账面净值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为50,805,276.08元(不含税)。 五、转让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资产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整合塑木型材项目,降低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由于荆门格林美和武汉城市矿产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对财务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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