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8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9号”文核准,共发行新股59,700万股。

  以公司上市为契机,在深入分析公司多年来发展取得成绩的基础上,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态势,在充分调研、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科学规划了公司新的发展思路,概括为五句话:“先进思想的引领者、智能电视的主导者、新内容新产业的开拓者、综合信息平台的提供者、转型升级发展的践行者”。

  按照这个思路,公司主要着力从“整合、融合、创新、服务”四个方面入手,推动新发展战略的实施。

  1、整合。上市后,抓紧实施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即:增资发展公司整合全省广电网络项目,按照省、市、县三级管控定位,进一步理顺省公司、市公司、县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保障各项战略实施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做好内部资源整合重组,实施公司内部组织顶层设计和内控制度建设。

  2、融合。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新形势下,公司顺应大潮,抓住机遇,坚持开展与新媒体融合、与科技融合、与资本融合。主动与新媒体融合,拥抱互联网、融合新媒体,既保持传统有线电视服务的优势,又发挥新媒体服务的特长,形成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不断与科技融合,以此开发业务产品,带动业务转型,增强惠及民生、传播先进文化的文化服务功能。把握与资本融合,抓住成为上市公司的良好发展机遇,善用资本市场提供的平台和工具,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实现公司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3、创新。公司着力要做好五个方面创新,一是坚持发展理念创新,形成“一核多业”的发展格局。二是坚持技术创新,密切关注科技和文化发展动态,跟踪文化与科技融合的高端创新应用,致力于运用高新前沿技术提高文化创新能力和传播能力,加快有线数字电视转型升级。三是坚持业态创新,打造数字电视民生工程,拓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重点推广“智慧社区”与“智慧广电”项目。四是坚持市场营销创新,进一步理顺省市县三级市场营销机构职能,按照市场发展的规律及融合业务的发展要求,建立满足全业务要求的多渠道协同销售体系。五是坚持服务创新,将先进科技运用渗透到传输保障、市场开发、运维服务等各个环节之中,打造先进文化传播保障体系,提高广电网络服务质量,努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打造党和政府放心的责任电视、社会认可的绿色电视、群众爱看的精品电视。

  4、服务。公司面向市场抓服务,努力实现市场化转型,以新型网格化服务营维体系建设为抓手,打造市场化转型发展新引擎,既是适应外部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

  未来,公司将深入贯彻“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实施广电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等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广电网络“互联网+”发展战略,坚持“金融+科技”双核驱动,通过资本运作、持续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保障实现公司快速、持续、高效、科学发展。

  3.1 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视频接入、城建配套费、商品销售、代办工程等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人工成本、代办工程、商品销售成本等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营销成本等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人工成本等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短期融资券减少、利率下降等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商品销售、代办工程等业务收入增长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上升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A股首发成功。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详见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3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用户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4年底,公司联网有线电视用户1772万。随着公司拟动用募集资金投入增资发展公司整合全省广电网络项目的实施,公司用户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二是业务结构愈趋合理。在经济总量大幅增长的同时,收入结构更加优化。基本传输业务收入所占比重降低,互动、高清、宽带等增值业务占比不断提高,公司正从以单一传统业务为主向多种盈利模式转型。

  三是技术能力不断提升。经过不断的升级改造,江苏有线的电视干线网成为全国第一家,实现地埋和架空两条通道、提供双路由环网保护的有线电视网。有线电视接入网完成省辖市的双向化改造,具备提供互动媒体全业务的能力。在全国率先建成了支撑千万级用户规模,双向互动、高清、异地备份的业务运营平台。

  公司将不断强化自身核心竞争力,使公司实现快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3.4 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5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的情况发生。

  2.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3.6 其他披露事项

  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披露事项

  无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59 证券简称:江苏有线 公告编号:临2015-017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9号”文核准,共发行新股59,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26,55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363.9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12,195.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4月20日到账。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亚验【2015】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于 2015年5月19日,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四个,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00959 证券简称:江苏有线 公告编号:临2015-018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8.81亿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49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5.47元/股的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9,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65,5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3,639,2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1,950,8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苏亚验【2015】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披露的《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募集资金在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有剩余,则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1年度股东大会、2013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获得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备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2015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金额为13.07亿元。

  具体实施情况和置换建议如下:

  (一)广电网络资源整合项目

  招股说明书中广电网络资源整合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为1.31亿元。截至目前,江苏有线已经完成该项目的实施,设立并控股洪泽、句容、大丰、泗阳、东海广电网络公司,共利用自筹资金投资1.98亿元。拟置换1.31亿元。

  (二)全省NGB基础网络建设项目

  招股说明书中全省NGB基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为7.07亿元。截至目前,江苏有线正持续该项目的实施,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10.65亿元。拟置换出7.07亿元。

  (三)云媒体电视内容集成平台项目

  招股说明书中云媒体电视内容集成平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为2.55亿元。目前,该项目还在持续实施中。截至2015年5月31日,公司已投入自筹资金4353.23万元进行云媒体智能化视频内容集成平台项目建设,拟置换出4353.23万元。

  综上,截至目前,公司共利用自筹资金13.07亿元投入到广电网络资源整合项目、全省NGB基础网络建设项目、云媒体电视内容集成平台项目中,本次拟共置换出8.81亿元自筹资金。

  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获公司201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81亿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后认为:江苏有线管理层编制的《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江苏有线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并出具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鉴证报告》(苏亚鉴【2015】21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意见,同意以募集资金8.81亿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3.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81亿元。

  (二)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审核后认为:江苏有线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有线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江苏有线实施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

  (五)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鉴证报告》(苏亚鉴【2015】21号)。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59 证券简称:江苏有线 公告编号:临2015-019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2名,董事瞿长林、汪忠泽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分别书面委托董事李雄、戴咏寒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职权,独立董事熊澄宇因故不能亲自到会,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李红滨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职权。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顾汉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5项议案,并以书面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通过《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同意的董事15名,不同意的董事0名,弃权的董事0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通过《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的董事15名,不同意的董事0名,弃权的董事0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8)。

  (三)通过《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的董事15名,不同意的董事0名,弃权的董事0名。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7)。

  (四)通过《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的董事15名,不同意的董事0名,弃权的董事0名。

  公司2015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2,902,630.86元(未经审计),按2015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42,290.263.09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60,393,407.6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拟以当前总股本2,988,099,845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78,095,975.20元。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通过《关于召开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的董事15名,不同意的董事0名,弃权的董事0名。

  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59 证券简称:江苏有线 公告编号:临2015-020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6名。监事张兵因故不能亲自到会,书面委托监事严克勤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职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克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和《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以书面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通过《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同意的监事7名,不同意的监事0名,弃权的监事0名。

  监事会经过对《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该次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该次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通过《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的监事7名,不同意的监事0名,弃权的监事0名。

  (三)通过《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的监事7名,不同意的监事0名,弃权的监事0名。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29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7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故 事
   第A007版:股 吧
   第A008版:财苑社区
   第A009版:信息披露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第B285版:信息披露
   第B286版:信息披露
   第B287版:信息披露
   第B288版:信息披露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