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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927.1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35.06万元;营业利润13,337.06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845.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469.6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399.44万元。 3.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重大变动原因说明: (1)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3.40%,主要原因是贷款本金减少和汇率变动后汇兑损失减少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26.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税费等经营活动流出的现金较同期增加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73.6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建的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增加 (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65.9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减少 3.2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3.3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2013年公司非公开发行1.28亿股,募集资金人民币7.6亿元,用于排水公司下属相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进展详情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2014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2014年11月完成此次公司债券第一期6.5亿元的发行上市工作(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4年10月24日、11月3日、11月5日、11月10日、12月15日公司相关公告)。公司债的使用详情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后续3.5亿元的公司债将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需要适时予以发行。 3.4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5年度公司计划供水量31,390万吨,上半年实际完成15,467万吨,为全年计划的49.27%;计划污水处理量52,805万吨,上半年实际结算水量23,776万吨,为全年目标计划的45.03%;计划营业收入128,279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55,927万元,为全年目标计划的43.60%;计划营业外收入17,995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8,573万元,为全年目标计划的47.64%;计划营业成本87,183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35,129万元,为全年计划目标的40.29%;计划期间费用17,957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6,414万元,为全年计划目标的35.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划33,356万元,上半年实际完成18,470万元,为全年计划目标的55.37%。 2015年公司计划安排资金3,864.51万元,对所属排水公司、宗关水厂及白鹤嘴水厂实施部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更新改造项目67项,签订合同金额1,021.85万元。 3.5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业务均位于湖北省武汉市。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5—024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下午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贤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15 年上半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15年8月29日临2015-026号公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13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731,092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95元,募集资金总额759,999,997.4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10,94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749,051,997.4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通过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增资方式用于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项目。 现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将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1740.38万元调整至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及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使用,其中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使用95.59万元,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使用1644.79万元;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407.73万元调整至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本次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调整后,公司将尽快将剩余全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收入也将根据工程进度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此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8月29日临2015-027号公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汪胜、杨开、陶涛就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有关规定。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工程进展以及公司经营状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公司尽早完成全部募集资金的投资使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3、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上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拟定于2015年9月1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15年8月29日临2015-028号公告)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5—025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下午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严必刚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就2015年上半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13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731,092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95元,募集资金总额759,999,997.4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10,94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749,051,997.4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通过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增资方式用于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项目。 现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将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1740.38万元调整至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及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使用,其中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使用95.59万元,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使用1644.79万元;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407.73万元调整至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本次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调整后,公司将尽快将剩余全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收入也将根据工程进度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就上述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5—026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13年7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63号)。根据该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127,731,092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9,999,997.4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10,94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749,051,997.4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3年10月25 日全部到账,并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10月2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3)010093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洪山支行开设了人民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8370188000175716)。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的情况 排水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于2013 年11 月 18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5年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5年3月4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将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13,116,269.45元调整至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将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154,773,836.3元调整至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详见公司临2015-002号、003号、006号、008号公告) 本报告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说明: 1、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13,116,269.45元调整至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2、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154,773,836.30元调整至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5—027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拟投入金额: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34,169.78万元);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1,277.73万元);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30,213.92万元);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9,196.39万元)。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32,429.40万元);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3,330.25万元);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30,309.51万元);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8,788.66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2,148.11万元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武汉控股公司于2013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7,731,092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95元,募集资金总额759,999,997.40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10,94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749,051,997.4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10月25日全部到位,存储于排水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通过向排水公司增资方式用于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的改扩建项目,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及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 2、2014年3月31日,经武汉控股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上述募投项目及投资金额进行了变更(详见2014年3月15日公司临2014-014号公告)。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及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 3、2015年3月4日,经武汉控股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上述募投项目及投资金额进行了变更(详见2015年2月11日公司临2015-006号公告)。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及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 4、现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拟将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1740.38万元调整至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及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使用,其中三金潭改扩建项目使用95.59万元,黄家湖改扩建项目使用1644.79万元;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407.73万元调整至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本次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调整后,公司将尽快将剩余全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利息收入也将根据工程进度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此次变更已经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龙王嘴污水处理厂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82亿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34,169.78万元,截止2015年8月27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2,429.40万元。 黄家湖污水处理厂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12亿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277.73万元,截止2015年8月27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77.73万元。 汤逊湖污水处理厂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25亿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9,196.39万元,截止2015年8月27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921.96万元。 三金潭污水处理厂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55亿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30,213.92万元,截止2015年8月27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8,944.39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2014年,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建成投产,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0万吨,尾水水质为一级A标准,为该厂的增产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工程经济效益显著。该工程现正在办理工程结算手续,此项结算工作预计在2015年底才能完成,截止目前该项目尚有募集资金余额1740.38万元暂未能使用;汤逊湖项目也处于工程收尾阶段,目前募集资金余额1274.43万元,除近期计划支付866.70万元外,剩余募集资金407.73万元暂未能使用。 根据现有项目建设计划, 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计划在2015年内完工,目前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28,944.39万元,占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95.80%。黄家湖污水处理厂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1,277.73万元,占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100%。上述两项目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但近期工程建设资金需求依然较大。 基于上述各募投项目的实际工程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状况,为了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1740.38万元调整至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及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使用,其中三金潭改扩建项目使用95.59万元,黄家湖改扩建项目使用1644.79万元;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407.73万元调整至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以满足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及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1、项目总投资:该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12亿元,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完成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合计3,330.25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建设。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该厂现状处理能力为10万吨/日,一级B排放标准,计划改扩建至20万吨/日,并将尾水排放升级至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A/0生物脱氮除磷工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0生物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深度处理提升泵房、机械(微孔)过滤滤池、紫外消毒渠及巴氏计量槽、鼓风机房、生物除臭等,改造现状粗格栅及进水泵房、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加药间。 3、项目建设期:二年,目前征地工作已完成,进入实施阶段,计划2016年12月份试运行。 4、项目经济效益:该厂完工投运后,处理规模增加10万立方米/日,年污水处理量最大可增加约3600万立方米,按照目前《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每年最高可增加营业收入约7164万元。 (二)三金潭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1、项目总投资:该项目总投资约5.55亿元,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完成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合计30,309.51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建设。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三金潭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扩建20万立方米/日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系统,采用A/A/O+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本次扩建工程需要新建生产构筑物分为2组,每组10万立方米/日,包括:细格栅间沉砂池2座、膜超细格栅间2座、?A/A/O生物池2座、MBR膜池2座、MBR膜设备间及控制室2座(含膜清洗加药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中心1座、污泥重力浓缩池2座、污泥脱水车间1座、接触消毒池1座。 3、项目建设期:该项目预计于2014年4月底开始土建工程施工,2014年底完成部分主体工程,2015年上半年基本具备通水条件。 4、项目经济效益:该厂完工投运后,处理规模增加20万立方米/日,年污水处理量最大可增加约7200万立方米,按照目前《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每年最高可增加营业收入约1.43亿元。 四、新项目风险提示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实质使用方向,募集资金仍投资于公司现有募投项目,其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所提示的风险相同(详见2013年7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新项目的批准及审批情况 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未涉及新增项目,仅对原募投项目的金额进行调整,因此,不涉及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等相关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工程进展以及公司经营状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公司尽早完成全部募集资金的投资使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事项已经武汉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武汉控股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武汉控股本次拟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武汉控股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武汉控股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独立财务顾问对武汉控股实施该等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9月1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5-028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4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8号长江隧道公司管理大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4日 至2015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于2015年8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9月11日(周五)9: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5年9月11日下午16:00),并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供核对。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凯 电话:027-85725739 传真:027-85725739 邮编:430062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特8号长江隧道公司管理大楼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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