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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 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5-063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收购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帝龙新材,股票代码:002247)自2015年8月10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8月15日、8月22日分别发布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60、2015-062)。 经与有关方论证和协商,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31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9月3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30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本次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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