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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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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年第2号)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

  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09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21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10年6月25日正式生效。

  2014年1月8日,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基金名称及投资细节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同时将大会决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2014年1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4]23号),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手续完成,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即日起,原《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更名为“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时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等投资细节相应调整。

  根据基金管理人2015年8月5日刊登的《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旗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8月5日起更名为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海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所投资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从而获取基金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主要分为:一是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汇率风险和政治风险等;二是开放式基金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和衍生品风险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本基金的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为2015年7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有关基金管理人的内容截止招书公告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名称

  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与运作方式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投资目标

  在香港证券市场精选具有持续竞争优势且估值有吸引力的公司股票等证券,通过有效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进行中长期投资布局,在有效管理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持续稳健的较高投资回报。

  四、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香港证券市场公开上市的股票、固定收益产品、基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的基金资产占基金资产总值的比例为60%-95%;其余基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基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占基金资产总值的比例为5%-40%,其中基金持有的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时,本基金资产配置比例等应作相应调整。

  五、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稳健的资产配置和积极的股票投资策略。在资产配置中,根据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状况,通过分析股票市场、固定收益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确定投资组合的投资范围和比例。在股票投资中,采用“自下而上”的策略,精选出具有持续竞争优势,且估值有吸引力的股票,精心科学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辅以严格的投资组合风险控制,以获得中长期的较高投资收益。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点是精选股票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中采用“自上而下”的策略,对全球经济形势、大中华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地区及产业竞争优势和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采用情景分析法,分析股票市场、固定收益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的预期风险收益特征。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在有效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和符合基金合同投资比例的前提下,确定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并形成建议报告。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对象是股价没有充分反映价值的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企业。本基金精选组合成份股的过程具体分为两个层次进行:第一层次,企业竞争优势评估。通过深入的案头分析和实地调研,发现在经营中具有一个或多个方面的持续竞争优势、管理出色且财务透明稳健的企业;第二层次,估值精选。基于定性定量分析、动态静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内在价值、相对价值、收购价值相结合的估值方法,选择股价没有充分反映价值的股票进行投资及组合管理。只要一个企业保持和提升它的竞争优势,本基金就作长期投资。如果一个企业丧失了它的竞争优势或它的股价已经超过其价值,本基金就将其出售。

  3、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也通过翔实的案头研究和深入的实地调研,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精选出优秀的偏股型基金进入组合,它具有以下特征:(1)由历史业绩出色、发展态势良好和拥有强大投资研究团队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2)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限制等规定;(3)拥有与本基金相似投资理念,立足于“自下而上”的基本面分析,坚持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

  4、固定收益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固定收益投资是股票投资的补充。将在综合考虑固定收益产品收益、风险和流动性情况,在深入分析大中华地区宏观经济发展、货币政策以及市场结构的基础上,灵活运用积极和消极的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消极固定收益投资策略的目标是在满足现金管理需要的基础上为基金资产提供稳定的收益。本基金主要通过利率免疫策略来进行消极债券投资。积极固定收益投资策略的目标是利用市场定价的短暂无效率来获得低风险甚至是无风险的超额收益;本基金的积极债券投资主要基于对利率期限结构的研究。本基金也将从债券市场的结构变化中寻求积极投资的机会。

  5、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为目标,在基金风险承受能力许可的范围内,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衍生品投资。衍生品投资的主要策略包括:利用指数衍生品,降低基金的市场整体风险;利用股票衍生品,提高基金的建仓或变现效率,降低流动性成本等。

  此外,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还将进行证券借贷交易、回购交易等投资,以增加收益,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未来,随着香港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及时进行公告。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大中华地区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等对香港证券市场的影响;

  (3)各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4)上市公司基本面及成长前景;

  (5)股票、固定收益产品、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2、决策程序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团队制,强调团队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本基金管理人将投资和研究职能整合,设立了投资研究部和金融工程部,策略分析师、行业分析师、金融工程分析师和基金经理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渗透到投资研究的关键环节,群策群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中、长期稳定的较高投资回报。

  本基金投资决策流程为:

  (1)策略分析师就宏观、政策、投资主题、市场环境提交策略报告并讨论;行业分析师就行业发展趋势和行业组合的估值比较,召开会议讨论确定行业评级;

  (2)基金经理在策略会议的基础之上提出资产配置的建议;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建议,并确定资产配置比例的范围;

  (4)投资研究部提交股票库,在此基础上,基金经理、行业分析师决定核心股票库名单;

  (5)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经过风险收益的权衡,决定投资组合方案;

  (6)投资总监审核投资组合方案后,交由基金经理实施;

  (7)集中交易室执行交易指令;

  (8)金融工程部进行全程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

  (三)投资限制

  1、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购买不动产;

  (5)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6)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7)购买实物商品;

  (8)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9)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10)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11)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12)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13)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4)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2)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不得违反本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4)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6)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7)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持有货币市场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8)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9)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若基金超过上述(1)-(9)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3、金融衍生品投资@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2)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i)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ii)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候以公允价值终止交易。

  iii)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包括衍生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4、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2)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市值的102%。

  (3)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一旦借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以满足索赔需要。

  (4)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i) 现金;

  ii) 存款证明;

  iii) 商业票据;

  iv) 政府债券;

  v) 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5)本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限内要求归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6)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5、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2)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102%。一旦买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3)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本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利息和分红。

  (4)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102%。一旦卖方违约,本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5)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6、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中华指数(MSCI ZhongHua Index)。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指数 (MSCI) 是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主持开发的一系列全球性证券市场指数,是全球投资组合经理作为投资基准最为广泛应用的指数,目前有2000多家国际机构投资者采用MSCI指数作为基准。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中华指数 (MSCI ZhongHua Index),提供了中国投资空间除A股外的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涵盖了H股、B股、红筹股、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私企股和香港本地股,为国际机构在香港证券市场投资中广泛使用。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主动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投资组合报告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1.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

  注: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

  1.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1.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

  1.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1.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1.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0.3 其他资产构成

  ■

  1.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九、基金的业绩

  一、本基金在业绩披露中将采用全球投资表现标准(GIPS)

  1、在业绩表述中采用统一的货币;

  2、按照GIPS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计算;

  3、如果GIPS的标准与国内现行要求不符时,同时公布不同标准下的计算结果,并说明其差异;

  4、对外披露时,需要注明业绩计算标准是符合GIPS要求的。

  二、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

  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的管理费;

  2、基金的托管费,含境外托管人收取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证券结算费用;

  8、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赎回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赎回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赎回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相关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正文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应内容。

  2、赎回费用

  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正文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应内容。

  十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2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成立时间:2005年2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21)2893288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李文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1967 年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处科长,中国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杏林支局副行长、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银行监管一处、二处副处长,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稽核总部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肖顺喜先生,董事。国籍:中国,1963年出生,复旦大学EMBA。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航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东航期货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

  李翔先生,董事。国籍:中国,1971 年出生,复旦大学新闻学学士。现任上海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历任文汇报经济部记者、副主任,文汇报专刊部主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济管理部副主任、主任。

  张晖先生,董事,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研究主管和基金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曾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先生,独立董事。国籍:美国,1953年出生,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艾什民主治理与创新中心高级研究学者。历任美国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深圳分行行长,美国运通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台湾美国运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渣打银行台湾分行总裁,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哈佛上海中心董事总经理。。

  林志军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香港,1955年出生,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加拿大Saskatchewan大学工商管理理学硕士。现任澳门科技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历任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计划财务处会计。五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Touche Ross International(现为德勤) 加拿大多伦多分所审计员,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伊利诺大学(University of Illinois)国际会计教育与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美国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经济系访问学者,加拿大Lethbridge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讲师、副教授 (tenured),香港大学商学院访问教授,香港浸会大学商学院会计与法律系教授,博导,系主任。

  杨燕青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辑,第一财经研究院院长,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特邀研究员,《第一财经日报》创刊编委之一,第一财经频道高端对话节目《经济学人》栏目创始人和主持人,《波士堂》栏目资深评论员。曾任《解放日报》主任记者,《第一财经日报》编委,2002-2003年期间受邀成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访问学者。

  2、监事会成员

  任瑞良先生,监事会主席。国籍:中国,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职称,现任上海报业集团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财务中心财务主管,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文新投资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

  李进安先生,监事。国籍:中国,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律师。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历任君安证券南京业务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南京太平南路营业部总经理、江苏区总协调人,国泰君安证券总裁办公室、BPR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规划师、副总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合规负责人。

  毛海东,监事,国籍:中国,1978年出生,国际金融学硕士。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曾任职于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王静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7年出生,中加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总监。曾任职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宣传部,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林旋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7年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曾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陈杰先生,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9年出生,北京大学理学博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总监助理。曾任职于罗兰贝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

  3、高管人员

  李文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晖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陈灿辉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历任中国银行软件开发工程师,招银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事业部负责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深高级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08年7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营运官、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雷继明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总裁助理。2011年12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娄焱女士,副总经理。国籍:中国,金融经济学硕士,曾在赛格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富达基金北京与上海代表处工作,负责投资银行、证券投资研究,以及基金产品策划、机构理财等管理工作。2011年4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袁建军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2年出生,金融学硕士。历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行业二部副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专户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并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六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鹏先生,督察长。国籍:中国,1978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海农商银行同业金融部副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监。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赖中立先生,国籍:中国,1983年出生,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金融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分析师。2010年8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部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11月1日至今任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4年3月6日至今任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QDII)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月6日至今任汇添富深证300ETF基金、汇添富深证300ETF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26日至今任汇添富香港优势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刘子龙先生,2010年6月25日至2012年11月1日任汇添富亚洲澳洲成熟市场(除日本外)优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王致人先生,2010年6月25日至2015年6月15日任汇添富香港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张晖先生(总经理)

  成员:韩贤旺先生(研究总监)、陈晓翔(股票投资副总监)、王栩(股票投资副总监)、陆文磊(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3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5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28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5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十三、境外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地址:140 Broadway New York, NY 10005

  法定代表人: Douglas A. Donahue (Managing Partner)

  组织形式:合伙制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公司简介:成立于1818年的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BH”)是全球领先的托管银行之一。BBH自1928年起已经开始在美国提供托管服务。 1963年,BBH开始为客户提供全球托管服务,是首批开展全球托管业务的美国银行之一。目前全球员工约5千人,在全球17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BBH的惠誉长期评级为A+,短期评级为F1。

  (二)托管业务及主要人员情况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的全球托管业务隶属于本行的投资者服务部。在全球范围内,该部门由本行合伙人William B. Tyree先生领导。在亚洲,该部门由本行合伙人Taylor Bodman及William Rosensweig先生领导。

  作为一家全球化公司,BBH拥有服务全球跨境投资的专长,其全球托管网络覆盖近一百个市场。截至2013年12月31日,托管资产规模达到了3.7万亿美元,其中约百分之七十是跨境投资的资产。亚洲是BBH业务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我们投身于亚洲市场,迄今已逾25年,亚洲服务管理资产近6千亿美元。

  投资者服务部是公司最大的业务,拥有近3800名员工。我们致力为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服务,并根据客户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全面解决方案,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

  由于坚持长期提供优质稳定的客户服务,BBH多年来在行业评比中屡获殊荣,包括∶

  ●在《全球托管人》(Global Custodian)杂志的“2013全球共同基金行政服务调查”中被评为“共同基金行政服务第一名”,并在十一个类别中获得最高评价;“2013主要市场代理银行调查”中被评为“顶级美国托管服务商”,这已是该机构在过去的20年评比中第19次获此殊荣;“2013年证券借贷业务调查”中全球类别排名第二;“2012年全球托管调查”中被评为“机构投资者服务第一名”、“基金经理服务第二名”,并在九个类别中名列前茅。

  ●在《全球投资人》(Global Investor)杂志“2013年全球托管调查”中被评为“美洲地区共同基金服务第一名”、“30亿美元管理资产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总体服务第一名”、“30亿美元管理资产以上的美洲基金管理人服务第一名”、“30亿美元管理资产以上的欧洲、中东、非洲地区基金管理人服务第二名”;并在“2013 年外汇业务调查”中按资产规模统计总体排名第一。

  ●在《ETF Express》杂志“2012年ETF基金服务评比调查”中荣获“美国ETF基金最佳服务商”。

  ●在《ICFA国际托管及基金行政》(International Custody & Fund Administration)杂志“2011 年美洲地区服务供应商评比”中被评为“最佳共同基金托管机构”。

  ●在《R&M 调查》(R&M Surveys)的“2012 年全球托管业务调查”中被评为“专业机构”类别第一名(使用 5 家以上托管机构的客户)。

  (三)境外托管人的职责

  1、安全保管受托财产;

  2、计算境外受托资产的资产净值;

  3、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受托资产的清算、交割事宜;

  4、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和所适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开设受托资产的资金账户以及证券账户;

  5、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提供与受托资产业务活动有关的会计记录、交易信息;

  6、保存受托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十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峨山路91弄61号1幢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3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23

  传真:(021)28932998

  联系人:鄢晓蓓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5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双宁

  联系人: 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3636157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联系人:郑鹏

  传真: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热线:95577

  华夏银行公司网站: www.hxb.com.cn

  11)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夏雪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联系人: 胡技勋

  联系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网址:www.nbcb.com.cn

  13)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666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话:021-962999 4006962999

  公司网站:www.srcb.com

  1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电话:0571-85108309

  传真:0571-85151339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5)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电话:025-84544021

  传真:025-84544129

  16)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 邢增福

  电 话:0577-88990082

  传 真:0577-88995217

  1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网址:www.cbhb.com.cn

  18)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451-86779007

  传真:0451-86779218

  客服电话:95537、400-60-95537

  公司网址:www.hrbb.com.cn

  19)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

  公司网址:http://www.jhccb.com.cn/

  法定代表人:徐雅清

  电话:400-7116668、0579-96528

  传真:86-0579-82178300

  20)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中路668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路413号报业传媒大厦B楼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包静

  电话:0519-89995066

  传真:0519-89995170

  客服电话:96005

  公司网站:www.jnbank.cc

  21)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邮政编码:014030

  法定代表人: 李镇西

  电 话:0472-5189051

  传 真:0472-5189057

  22)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99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99号

  传真:0571—87923222

  客户服务热线:96592

  邮编:310009

  网址:www.urcb.com

  E—MAIL:urcb@urcb.com

  23)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办公地址: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联系人:戴莉丽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2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255830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地址:www.essence.com.cn

  2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709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胡天彤

  网址:www.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下转B1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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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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