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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积极应对、主动出击,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以“融合?创新?增效?卓越”为年度口号,不断推进管理创新、优化组织结构、强化降本工作,进一步推动与惠而浦公司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运营质量和效率,为下半年企业良好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2015年上半年经营业绩 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777,263,266.52元,实现净利润203,052,682.27元,比去年略有增长。 二、惠而浦海外订单转移,整合利好开始显现 与惠而浦公司整合完成后,按照战略部署,以惠而浦中国为平台,美国惠而浦公司海外订单开始逐步转移,以阿拉丁和奥德赛项目为代表的承接惠而浦公司海外订单项目正式启动。今年6月份,惠而浦订单阿拉丁项目的成功批量生产,将使全年微波炉外销大幅增长。除微波炉订单外,惠而浦公司洗衣机、冰箱等全球采购也将陆续转移到公司,开启公司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三、渠道建设更加扁平化,新品类培育新优势 代理渠道和营销网点质量进一步提升;2015年上半年,通过聚焦整合线上资源,转变操作思路、模式,不断提升专业性,电子商务业务发展迅猛;2015年6月,公司成立小家电及厨房电器事业部,新增厨电产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品类,成为企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在国际市场,除惠而浦订单转移外,以扩大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为重点,在巩固传统发达国家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新兴经济体市场及欧洲市场。2015年上半年,在整体出口形势不利的情况下,公司外贸业务发展继续实现稳步增长。 四、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智能化产品引领行业发展 变频、大容量、智能化及滚筒系列的洗衣机产品销售比重持续上升。以滚筒洗衣机8533全触屏系列、波轮377/399系列,以及惠而浦BCD-401WMGBUW智能四门冰箱为代表的智能化产品,赢得市场青睐和行业强烈反响。2015年上半年共开发全新平台16项,重大改型47项;上半年共计申请专利44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 五、推动管理机制创新,运营质量进一步提升 继续深入推进组织结构调整,不断提升运营质量和效率。以惠而浦大学(泛亚分校)为平台,共享惠而浦培训资源,不断夯实管理基础;通过实施“星计划”,培养和建立企业发展人才梯队。 2015年下半年,公司将紧盯年度经营目标,统筹运营“惠而浦”“三洋”“帝度”“荣事达”四大品牌,不断提升产品力、领导力、卓越运营和组织建设,加强国内外市场开拓,全面实现年度既定目标。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为了销售收入增长,促销资源投入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外汇结算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采购材料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去年同期股利支付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今年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无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Whirlpool Corporation(惠而浦集团)已经做出将相关资产或业务与上市公司整合的承诺。为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筹划关于发行股份购买相关承诺资产事宜。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 月14日起停牌(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5-023】)。停牌期间,本公司每五个交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正在有序开展尽职调查、评估、审计等工作,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面对上半年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27亿元,净利润2.03亿元,主要经济指标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 (4)其他 ■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国际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通过整合与日本三洋二十年合作的精湛工艺和卓越技术优势,共享惠而浦全球百年研发、制造、设计、管理平台,已成功地将第6感技术、电解水、超音波、空气洗、变频技术等节能、环保、健康新技术应用在产品上,创造了多项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成为行业技术的领航者。 (2)研发优势 公司以国家级技术中心和国家认可实验室为平台,共享惠而浦百年技术优势,紧跟市场消费趋势,研发了一系列具有市场代表性的高精尖产品。变频、大容量、智能化及滚筒系列的洗衣机产品销售比重持续上升。以滚筒洗衣机8533全触屏系列、波轮377/399系列,以及惠而浦BCD-401WMGBUW智能四门冰箱为代表的智能化产品,赢得市场青睐和行业强烈反响。报告期内共开发全新平台16项,重大改型47项;共计申请专利44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 (3)营销优势 优化全国地方销售网络,实现了一二三线城市多层次的销售网点布局。同时,积极与苏宁寻求新的合作,在原协议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战略性合作。除传统销售渠道外,今年重点打造线上销售,实现线上线下,多品牌差异化经营,从而形成惠而浦、三洋、荣事达、帝度这四大品牌在中国家电市场的全面覆盖。 (4)管理优势 公司较早地利用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成功实现了中国传统企业管理模式和国际先进管理模式的对接。以惠而浦大学(泛亚分校)为平台,共享惠而浦培训资源,不断夯实管理基础;通过实施“星计划”,培养和建立企业发展人才梯队。2015年上半年,管理费用持续降低,采购和技术降本突破1亿元。 1、 1、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为加强营销团队建设,提高企业经营能力,2015年6月30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惠而浦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合肥惠而浦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审批手续已全部履行完毕。 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5年 5月18日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14年年末总股本766,43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8,321,950.00元。剩余225,939,771.17元结转至未分配利润。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刊登分红派息公告:派发股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7日,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7月8日。截止本公告期,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为加强营销团队建设,提高企业经营能力,2015年6月30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合肥惠而浦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合肥惠而浦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审批手续已全部履行完毕。 2、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Whirlpool Corporation(惠而浦集团)已经做出将相关资产或业务与上市公司整合的承诺。为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筹划关于发行股份购买相关承诺资产事宜。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 月14日起停牌(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5-023】)。停牌期间,本公司每五个交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正在有序开展尽职调查、评估、审计等工作,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报告期内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董事长:金友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8-28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15-034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于2015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参与表决(公司原董事ArnabK Bagchi先生已于2015年7月30日书面辞职,不参与本次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2、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与CDF签订<应收账款购买协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15-035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应收账款购买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通用电气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CDF”)签署《应收账款购买协议》,将公司在家用电器销售业务中产生的应收账款向CDF出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2015年8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应收账款购买协议》签署事宜。 二、交易对方情况 通用电气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一家在中国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地址位于中国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梅苑路5号金座广场-1310,邮编300384,其注册号为120000400141814。 三、交易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是公司根据其经营需要自行决定的向CDF转让因向经销商销售家用电器而产生的全部或部分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购买协议》项下的未明确约定待转让应收账款的数额,具体的应收账款额度将在公司向CDF不时提出关于待转让应收账款的信用申请时逐笔确定。 四、交易价格 根据《应收账款购买协议》,公司可以选择按照原始价或原始价减贴现额的价格向CDF出售待转让应收账款,CDF根据公司选择的价格在不同时限内向公司支付购买相关应收账款的款项。 五、协议期限 《应收账款购买协议》的期限为2年。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 2015-037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于2015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与CDF签订<应收账款购买协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5-036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39号《关于核准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10月向特定投资者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639,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4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967,240,38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9,510,326.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927,730,053.1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0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4]312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5年上半年,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3,827,746.61元;截至2015年6 月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95,428,871.4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4年11月,本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41,940,119.41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4,067,326.65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85,440,739.60元,补充流动资金222,432,053.16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9,669,138.29元,支付银行手续费30,200.63元。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395,428,871.41元。 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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