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8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6,041,474.89元,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司克服经济下行带来的压力,各子公司业务发展良好。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662,991.04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亏损,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股份支付费用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因适用股份支付发生管理费用6240.3万元,扣除股份支付事项的影响,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40,008.96元,较一季度环比增长488.05%,较去年同期增长384.14%。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广告费、销售人员薪资支出有所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发生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利息支出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坏账余额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系联营企业本报告期亏损较同期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递延所得税税影响。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利润表

  单元:元 币种:人民币

  ■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无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伺服自控类产品经营计划正常、商用终端类产品半年完成上年全年计划,别致智慧家庭类产品调整为与部分省份运营商对接,并将产品线延伸到工业和商用人机交互终端及平台和其他互联网+业务。

  (4) 其他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元:元 币种:人民币

  ■

  现金流量表

  单元: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扎根武汉中国光谷的全自然人民营上市公司,十多年来,在各类智能终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方面有很多的技术积累,先后获得了近百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这些技术应用于公司的各代不同形态的产品,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本报告期内无新增对外股权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无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14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76,801.24元,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01,926,654.0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5,849,852.76元。

  董事会拟定2014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了以上决议,未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

  无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6家,详见本附注(九)1。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5-048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总计为-249,512,843.80元,资本公积为396,990,459.89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回报股东和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公司董事会拟提出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6,044,6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46,044,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492,089,200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用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增加审计费用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上述第2-3项议案报经此次股东大会审议,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9月7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5-049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裴涛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总计为-249,512,843.80元,资本公积为396,990,459.89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回报股东和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公司董事会拟提出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6,044,60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46,044,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492,089,200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聘用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增加审计费用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5-051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因“股份支付”对2015年半年度业绩

  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份支付”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5年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2015年4月24日,张学阳先生将代持的股改承诺的682万股股票无偿赠与员工持股计划并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相关规定,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张学阳先生将代持的股改承诺的682万股股票无偿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的行为属于股份支付,授权日为2015年2月16日,当日收盘价为9.15元,应于本期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记入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6240.3万元。

  二、“股份支付”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5年上半年度,公司因适用股份支付发生管理费用6240.3万元,该“股份支付”事项不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不是经营性损失,也不会对现金流产生影响。扣除“股份支付”事项的影响,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40,008.96元,较一季度环比增长488.05%,较去年同期增长384.14%。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2015-050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4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4日

  至2015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于2015年8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或在公司网站(www.routon.com)上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5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四)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电话:(027)87921111-3221

  传真:(027)87467166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430223

  联系人:赵竫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76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故 事
   第A007版:股 吧
   第A008版:财苑社区
   第A009版:信息披露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第B285版:信息披露
   第B286版:信息披露
   第B287版:信息披露
   第B288版:信息披露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情况的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8-2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