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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鼎立股份 鼎立B股 编号:临2015—076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立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为进一步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能够更好的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公司董事任国权先生和王晨先生参与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做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做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同意将上述1、2两项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公告《公司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鼎立股份 鼎立B股 编号:临2015—077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在公司本部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监事会认为: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与员工利益的充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2、所有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确定的参加对象条件要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 4、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14、900907 证券简称:鼎立股份、鼎立B股 公告编号:2015- 078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9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8月2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1.75%股份的股东鼎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8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案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8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9月9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王桥路999号中邦商务园1037号一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9日 至2015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5年8月22日和2015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鼎立股份 鼎立B股 编号:临2015-079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核准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15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详细见2015年7月25日公告)。公司及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2015 年 8 月 18 日,公司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核准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版)》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鼎立股份 鼎立B股 编号:临2015—080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员工持股计划,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及代码:鼎立股份 600614;鼎立B股,900907)自2015年8月26日起停牌。 201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8月29日披露相关内容。 鉴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洛阳鹏起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详见2015年8月27日的《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15-075》),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公司公告审核结果后复牌。 公司将及时公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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