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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海喆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琳、监事陈社乐: 因上海喆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对你公司及你二人立案调查。 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你们有配合调查工作的义务。因多次与你们联系无果,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立案调查通知书》(沪调查通字2015-2-83号),请你们于2015年9月1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前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协助调查,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21-50121789或021-50121723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5楼 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上海证监局要求原文照登,有问题与我联系,谢谢)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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