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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经济环境调整及国网公司投资结构波动等方面的变化,通过采取完善组织架构、加强运营管理、强化研发管理等多种措施,经过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上半年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实现营业总收入406,595,719.30元,同比增长33.14%;实现营业利润23,449,900.13元,同比增长52.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29,564.99元,同比增长15.31%。

  报告期内,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批次及数量均有所下降,招标形势持续集中化;公用事业自动化市场需求稳定增长。电力自动化业务方面,公司抓住国网公司集招与行业外市场机会,新签订合同额5.18亿元,其中变电站自动化产品连续三年稳定增长;公司新一代智能电网调度控制系统IES-700先后在滨州、临沂供电局成功投运,并通过专家验收,成效显著。公用事业自动化业务方面,公司中标临沂、上海、余杭、徐州多个智慧水务综合管理项目,并成功开拓武汉、重庆、乌鲁木齐等重要城市水务市场,智能远传水表市场保有量突破300万只,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智能燃气解决方案完善了居民用户抄表管理与营业收费系统,已涵盖从燃气生产运营、管网管理到用户侧计量、缴费等功能,可为燃气领域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产品线完整性方面继续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能源信息化方面,公司承建的“山东省智慧能源公共云平台”正式上线运营,该平台突破了为客户定制单一系统的模式,并已接入包括了供水、热力、燃气、工业用能大户等多个领域客户,为公司进一步探索能源互联网业务提供了宝贵经验与技术积累。上半年,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积成能源有限公司,重点开展智能微网与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推广与应用业务,积极推动能源使用绿色化和用能高效化。国家能源局也在近期发布了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把新能源微电网作为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发展创新的重要方向。基于新能源微网的技术研究和应用将会加快,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信息安全业务方面,公司成功中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一级数据中心网络安全互联及移动安全接入工程”,该项目是公司继2015年初获得“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一级资质”认证后,在信息安全领域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标志着公司的信息安全业务从工业行业信息安全评测服务成功的拓展到信息化系统、移动信息化平台的安全防护业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获得2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分区供水GIS应用软件”、“新装业务信息管理软件”、“iESCSSW-CIMS城市水务集团供排水一体化系统软件”3项产品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积成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实际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新设全资子公司积成软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出资。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5-047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3号”文核准,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44.8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8,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2,100,000.00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5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04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13,722.5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1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663.89万元(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2013年3月26日,本公司与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洪楼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年7月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积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积成”)与海通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及本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余额情况如下(人民币:元):

  ■

  截至2015年6月30日,青岛积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余额情况如下:(人民币:元)

  ■

  三、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项目的调整情况

  2015年6月17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暨收购福建奥通迈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为加快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配电网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的达产进度,公司在不改变此项目总投资额和投资方向的前提下,变更其实施方式,由公司使用人民币4,11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844.90万元,自有资金271.10万元)收购主营业务为配电自动化系统的福建奥通迈胜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最终持有其70%的股权,从而实现收购完成后直接达产的目的。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672万元。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缴付全部增资款并已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附表: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至2015年6月30日,单位:万元)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5-048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积成电子”)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590.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9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44.8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8,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2,100,000.00元。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5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049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配电网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和智能燃气自动化系统产业化项目。

  截至2015年8月2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全部建设完成,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590.97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2013年3月26日,本公司与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洪楼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3年7月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积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积成”)与海通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及本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8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

  截至2015年8月27日,青岛积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其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8月27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16,895.4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90.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15年8月27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590.9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变更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从而减少了基建部分投资金额。2013年8月21日,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原计划新建一座建筑面积约3.2万平米框架式标准厂房,变更至同一园区内已经建成的标准厂房,对该标准厂房重新规划工艺布局,使用其中3层作为两个募投项目实施场地。调整后募投项目合计减少4,559万元基建部分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述4,559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笔资金的最终用途尚未确定。

  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的公告》和2013年8月22日披露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节余募集资金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4,590.9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周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自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4,590.9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海通证券作为积成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5-050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定于201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9月15日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9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5年9月9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9月14日下午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39

  2、投票简称:积成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积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注册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7日。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校验号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所获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 择“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网络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姚斌、刘慧娟

  3、联系电话:0531-88061716 传真:0531-88061716

  4、邮政编码:250100

  特此通知。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现持有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成电子”)股份 股,占积成电子股本总额(378,896,000股)的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积成电子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5-045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志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2015年中期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四、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5-046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下午在公司21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作出决议如下:

  1、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实际情况。

  3、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4,590.9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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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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