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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情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集团”)计划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数2%的股份,详见公司2015年7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2015年8月28日,公司接到万安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价格及比例 ■ 三、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四、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万安集团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其他说明 万安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公司将继续关注万安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002239 股票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5-09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奥特佳;证券代码:002239)于2015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5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涉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公司于2015年6月9日、2015年6月16日、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8日、2015年8月15日、2015年8月2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5年7月2日、2015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公司股票于 2015年8月3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至目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事项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该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直至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科林环保 公告编号:2015-049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针对近期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的股票。 二、鼓励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股价的波动情况,按照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不低于其近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金额的10%,增持股份数量根据实际交易价格而定,以示维护市值的决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宋七棣及其控制的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将使用不低于2,600万元资金在此次复牌后持续大幅下跌的情况下,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将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公司将一如既往诚信经营、规范运作,按照未来发展的既定战略规划,立足长远,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管控风险的能力,积极推进与公司协同效应明显的其他企业的合作,加快外延式增长的步伐,拓宽利润增长点,为投资者谋求更大的投资回报。 四、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平台、实地调研、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增进交流与互信,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 公司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努力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5-037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8月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7月15日、2015年8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5-04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控股")于2015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质押手续,将所持25,000,000股(占总股本的3.17%)公司股份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编号:404000004265、404000004266,股份质押冻结期限从质押登记日至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截至本公告日,宏润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53,831,138股,占公司总股本44.93%。宏润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总数为28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5.81%。 附: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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