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家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国家对宏观经济政策进行调整,使房地产业探底回升趋于平稳,与之相关的建材行业市场也保持了相对稳定,但行业市场竞争加剧,使公司经营承受压力。面对上述经营环境,公司加强内部经营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在保持建材业务稳定的同时,积极推动园林业务转型,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23.1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34%,实现净利润-2174.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16.57%,主要原因是公司流动资金严重缺乏,无法扩大经营规模,主营业务收入继续维持在较低水平,无法扭亏。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并偿还了部分资金成本较高的债务,使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14.77%和42.08%,实现减亏。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告编号:2015-075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现金流量表数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披露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14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14-066号公告),由于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在编制三季度现金流量表时,未将子公司代收、代付的货款计入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中,从而造成公司2014年度第三季报当中合并现金流量表出现会计信息披露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的数据: 截止2014年9月30日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 单位:元 ■ 更正后的数据: 截止2014年9月30日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 单位:元 ■ 上述数据修改后不影响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不影响同期其他会计报表数据。因出现会计信息披露错误,公司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