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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由于本公司在2011年5月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行为构成反向购买。根据财政部《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相关讲解的规定,报告期末本公司合并报表实收资本金额为47,420.8390万元,本公司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85,900.5200万股,每股收益系按照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计算。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2015年6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与关联自然人熊基凯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000万股股份转让给熊基凯先生,占银亿股份总股份数的29.10%;同时,宁波银亿控股分别与非关联自然人孔永林、鲁国华、姚佳洪、蒋伟平、张学通、周株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万股股份转让给前述六方,占银亿股份总股份数的23.28%。 2015年7月2日,公司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宁波银亿控股转让给六位非关联自然人孔永林、鲁国华、姚佳洪、蒋伟平、张学通、周株军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过户完成后,孔永林先生持有本公司38,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4.42%;鲁国华先生持有本公司39,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4.54%;姚佳洪先生持有本公司22,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2.56%;蒋伟平先生持有本公司33,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3.84%;张学通先生持有本公司40,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4.66%;周株军先生持有本公司28,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数的3.26%。 截至本公告日,宁波银亿控股实际持有本公司568,024,1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6.13%,其中包含需转让给一致行动人熊基凯先生的250,000,000股股份,目前尚在办理过户过程中。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不断加大的下行压力,国家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政策措施。在房地产政策方面,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2015年上半年,中央以及地方多策频出,助推房地产市场发展,楼市量、价均呈现回暖态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1-6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3,955亿元,同比名义增长4.6%,其中住宅投资增长2.8%,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7.1%;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50,26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4.5%;全国商品房销售额34,259亿元,同比增长10.0%,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2.9%;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58,948亿元,同比增长0.1%。 报告期内,面对新常态,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认清形势明确目标,以降库存、增回笼、控费用、提效益为经营手段,通过一盘一策,创新激励机制,寻求突破严峻市场;以抓五定、建制度、定规则、标准化为管理方法,力争管控上新台阶;以谋转型,拓展多元化产业,积极寻求公司新的发展机遇,实现了公司稳健发展。通过各方面努力,上半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1.2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40%;实现营业利润2.5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7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59%。 从目前房地产市场形势来看,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趋势正在改变,市场供应已逐步转向消费主导,开发建设已转向工业化、信息化和低碳化。基于此判断,下半年公司将积极调整经营发展策略,发掘经济增长新动力,有针对性地筹划、部署和应对新常态,通过创新营销策略、加快资金回笼、积极拓展新项目、优化内部管控及强化团队建设等多种举措,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71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续强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73)详见2015年8月29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5-072)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本公积金充足,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5年6月30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308,833,996.43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回报股东和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经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拟定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59,005,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合计转1,718,010,4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577,015,600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4)。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及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及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5上半年度拟以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859,005,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合计转1,718,010,4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将发生变化,总股本将变更为2,577,015,600股,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第六条、第十九条”涉及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8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77)。 以上第二、三、五、六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75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房产”)下属全资控股的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银亿房产”)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澳信托”)申请贷款48,000万元,贷款期限2年。银亿房产控股子公司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房产”)拟以其名下位于舟山普陀区鲁家峙岛东南凃C地块土地所有权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48,000万元,担保期限2年。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97.50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上海庄园路100号164栋01、02号房 法定代表人:王德银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万圆整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房地产销售、租赁、售后服务。 股权结构: ■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舟山银亿房产拟与华澳信托签订《抵押合同》,拟以其名下部分资产进行抵押。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范围为:南昌银亿房产拟与华澳信托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抵押担保金额为48,000万元,担保期限2年。 抵押资产的基本情况:舟山银亿房产名下位于舟山普陀区鲁家峙岛东南凃C地块土地所有权,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抵押资产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南昌银亿房产经营情况、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舟山银亿房产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73,570.00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499,458.98万元的134.8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665,57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8,000.00万元。同时,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南昌银亿房产营业执照; 3、南昌银亿房产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2015年1-7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74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澳信托”)申请贷款32,000万元,贷款期限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控股的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房产”)拟以其名下位于舟山普陀区鲁家峙岛东南凃B地块土地所有权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32,000万元,担保期限2年。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8月31日 注册地点:中国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苏滩57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熊续强 注册资本:859,005,200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凭资质证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凭资质证经营);建筑材料及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实业另行申报)。 股权结构: ■ 注: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68,024,1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6.13%,其中包含需转让给熊基凯先生的250,000,000股股份,目前尚在办理过户过程中。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舟山银亿房产拟与华澳信托签订《抵押合同》,拟以其名下部分资产进行抵押。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范围为:公司拟与华澳信托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抵押担保金额为32,000万元,担保期限2年。 抵押资产的基本情况:舟山银亿房产名下位于舟山普陀区鲁家峙岛东南凃B地块土地所有权,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抵押资产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经营情况、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舟山银亿房产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73,570.00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499,458.98万元的134.8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665,57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8,000.00万元。同时,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营业执照; 3、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及2015年1-6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76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 及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2,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全资控股的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荣耀置业”)拟以其名下的威斯汀酒店相关资产以及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银亿房产”)拟以其名下的万万城五期、六期土地使用权共同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62,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向具体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及提供抵押、担保等相关事项的决定和文件。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8月31日 注册地点:中国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苏滩57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熊续强 注册资本:859,005,200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凭资质证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凭资质证经营);建筑材料及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实业另行申报)。 股权结构: ■ 注: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68,024,11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6.13%,其中包含需转让给熊基凯先生的250,000,000股股份,目前尚在办理过户过程中。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宁波荣耀置业、沈阳银亿房产拟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抵押合同》,拟以其名下部分资产进行抵押。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范围为:公司拟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抵押担保金额62,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 抵押资产的基本情况:宁波荣耀置业名下的威斯汀酒店相关资产及沈阳银亿房产名下的万万城五期、六期土地使用权。 上述抵押资产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经营情况、资产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宁波荣耀置业及沈阳银亿房产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73,570.00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499,458.98万元的134.8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665,57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8,000.00万元。同时,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营业执照; 3、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及2015年1-6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77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下午3:00至2015年9月1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8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9月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公司将于2015年9月9日(星期三)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追溯确认子公司与业务合作单位资金拆借的议案》; 2、《关于预计2015年度子公司与业务合作单位资金拆借的议案》; 3、《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关于子公司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5、《关于子公司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及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上述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请查阅2015年8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513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1; 2、投票简称:“银亿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银亿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示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所示: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投票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瑞华、赵姝 联系电话:(0574)87037581、(0574)87653687 传真:(0574)87653689(请注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513室 邮编:315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如欲投票同意全部议案,可在上表“总议案”一行的“同意”栏内填上“√”即可;也可就各项议案的“同意”栏内逐项填上“√”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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