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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2015年上半年,由于经济增长动力不足,“三驾马车”延续下跌走势,整体经济仍处于下行的压力之下,我国机械工业经济运行状况的严峻程度超出预期,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速创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新低。公司经营发展也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新增设备订单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报告期内,在设备业务方面,公司继续着力市场开拓和技术创新,同时伴随着ERP管理系统的正式运行,本公司在成本控制和效率提升方面初见成效;在专业热处理加工业务方面,收购并增资扩股常州市鑫润热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热处理服务全国连锁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34.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7%,实现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91.23万元和1,504.76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1.17%和59.63%。 (2)主营业务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三大块:热处理设备制造、专业热处理加工以及热处理售后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立足于现有业务,在产品开发、人员培育和扩充、技术开发、国际化经营等方面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经营计划保持一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期实现了预期收益。近年来由于我国机械工业转入中低速增长周期,热处理行业也受到了较大影响,本着谨慎和投资有保障的原则,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展相对缓慢。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2014年年度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在热处理连锁服务网点布局、销售团队建设、ERP系统实施、成本控制、人才培养、持续产品创新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投资计划有步骤地进行;2015年6月份开始,公司实际控制人着手筹划关于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拟进行新兴产业的并购,目前筹划工作正在积极紧张地推进中。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与国内同行相比,公司保持了在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管理、质量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朱文明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0 证券简称:丰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4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9:3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5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朱文明、向建华、徐仕俊、王毅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河田一喜、郜翀、成志明、周友梅、朱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文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36)刊载于2015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15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37)刊载于2015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30 证券简称:丰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5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5年8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11:0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1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朱小军、许红明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张广仁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广仁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30 证券简称:丰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7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429号”文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下同),每股发行价格为1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08,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30,194,400.00元后,募集资金余额为377,805,600.00元,于2010年12月27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户880108538018095001账号中,扣减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6,602,086.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1,203,513.24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沪众会字[2010]第4252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308,029.37元,支出金额42,946,241.65元(不含银行手续费1,775.65元);累计利息收入12,002,545.95元,累计支出金额374,011,802.01元(不含银行手续费13,061.66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为9,181,195.5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1月7日连同保荐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江苏大丰农村合作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仅用于公司“增资上海昂先用于年加工8,200吨精密热处理专业化配套项目”、“增资南京丰东用于年热加工8,000吨金属材料生产线项目”、“增资重庆丰东用于年加工10,000吨汽摩等金属件节能热处理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和“热处理工艺装备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和公司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根据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载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四个募投项目中前三个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昂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昂先”)和控股子公司南京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丰东”)、重庆丰东神五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丰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昂先、南京丰东和重庆丰东于2011年1月28日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8月12日,上海昂先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核准,更名为“上海丰东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丰东”)。鉴于上述名称变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昂先年加工8,200吨精密热处理专业化配套项目”相应变更为“上海丰东年加工8,200吨精密热处理专业化配套项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75万元投资设立子公司潍坊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丰东”),为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热处理配套加工服务。公司分别于2014年1月27日和3月25日汇出投资款,潍坊丰东、保荐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市支行于2014年3月3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专户资金全部使用完毕,2015年3月9日,潍坊丰东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潍坊丰东、保荐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市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重庆丰东项目减资退回的项目资金2,190.14万元、超募集资金866.63万元增资天津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丰东”)实施“热处理设备的研发、制造和热处理加工项目”。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汇出增资款,天津丰东、保荐机构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东马路支行于2014年4月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专户资金全部使用完毕,2015年2月12日,天津丰东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天津丰东、保荐机构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东马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全部协议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42,946,241.65元,其中包括:各项目设备购置费1,259,638.77元,建筑工程费474,000.00元,预备费638,600.00元;使用超募资金40,574,002.88元(含累计利息10,089,802.88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项目完成计划进度情况及预计收益的情况说明 1、上海丰东年加工8,200吨精密热处理专业化配套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额4,880万元,已完成投资计划。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支付4,854.21万元,余合同尾款,将按合同付款进度支付。 报告期内,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入1,135.15万元,完成利润327.95万元,实现了预计收益。 2、南京丰东年热加工8,000 吨金属材料生产线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额4,000万元,已完成投资计划。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支付3,691.58万元,余合同尾款,将按合同付款进度支付。 报告期内,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入839.68万元,完成利润165.52万元,实现了预计收益。 3、重庆丰东年加工4,000 吨汽摩等金属件节能热处理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由于项目用地情况发生变化以及近年来受下游客户经营形势影响较大,本着谨慎和保障投资效益的综合考虑,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由“年加工10,000吨汽摩等金属件节能热处理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变更为“年加工4,000吨汽摩等金属件节能热处理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公司单方面减少注册资本1,982.03万元,减资退回公司金额为2,190.14万元。调整后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609.86万元,另有专户利息余额84.63万元,合计1,694.49万元,已完成投资计划。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支付1,643.58万元,余合同尾款,将按合同付款进度支付。 报告期内,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入399.43万元,但由于受市场影响,同时重庆丰东质量控制有待加强,本报告期未形成利润,未实现预计收益。 4、公司本部热处理工艺装备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额2,5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2,135.16万元,其中已完成支付2,040.04万元,占计划投资额的81.60%。预计到2015年底,该项目将全部实施完毕。 该项目是科研项目,主要是研发智能可控气氛渗氮、渗碳多用炉、智能真空超高压气淬、真空渗碳油淬炉、等离子热处理炉等试验装置;热处理温度场、流场模拟、淬火工艺数值模拟等热处理工艺技术开发;PDM 图文档信息系统及ERP 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内容。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大部分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开始产业化应用。 5、天津丰东热处理设备的研发、制造和热处理加工项目: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056.77万元,不足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截至本报告期末,已按合同申请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3,062.73万元,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目前新工厂(除研发中心外)已建设完毕,正在进行工场搬迁的各项准备工作中。 6、潍坊丰东热处理配套加工服务项目: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75.00万元,不足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主要用于支付设备及辅助设备等购置费,已于2014年底完成投资计划。 报告期内,该项目实现收入505.75万元,完成利润79.67万元,实现了预计收益。 (三)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7,120.3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21,940.35万元。 1、2011年1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3,5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将3,000万元归还江苏大丰农村合作银行借款,将2,000万元归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借款,并将3,500万元转出募集资金专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1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1,800万元超募资金建设研发中心大厦项目。研发中心大厦已于2013年3月31日交付使用。 3、2011年6月1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180.30万元超募资金收购子公司重庆丰东神五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3.772%股权和使用520万元超募资金收购子公司青岛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49%股权。公司分别于2011年7月22日和8月1日完成向上述子公司股东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 4、2012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12年10月29日将6,000万元转出募集资金专户,其中3,000万元于2012年11月9日归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借款。 5、2013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65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北京丰东建通工业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丰东”)。公司于2013年4月16日汇出650万元注册资金,北京丰东于2013年4月23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6、2013年8月24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866.63万元超募资金增资天津丰东,并由天津丰东实施“热处理设备的研发、制造和热处理加工项目” 。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将866.63万元超募资金转出,用于支付增资款。 7、2013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375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潍坊丰东。根据潍坊丰东《公司章程》,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向潍坊丰东支付首期出资款150万元,于2014年3月25日支付剩余出资款225万元。 8、2014年12月26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3,048.42万元超募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将4,057.40万元(含累计利息)转出募集资金专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原因 由于项目用地情况发生变化以及近年来受下游客户经营形势影响较大,本着谨慎和保障投资效益的综合考虑,重庆丰东改建推杆炉及真空炉热处理加工厂房以及部分机器设备的购置计划停止实施。另一方面,重庆丰东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已对原有厂房进行了改造,同时根据生产需要购置了渗碳淬火线、真空清洗机、辅助设备及检测设备等,根据对未来市场的判断,重庆丰东目前的生产空间以及设备组成(含已有投资计划但尚未落实的项目)已经能够满足未来较长一段时间的加工产能需要。 公司经营管理层经过周密的论证、分析比较后认为将原重庆丰东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实施天津丰东“热处理设备的研发、制造和热处理加工项目”,将能够带来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战略的实施,变更后的项目投资效益更好、盈利能力更强、市场前景更为明确。 根据重庆及周边热处理市场的需求,结合重庆丰东前期已实施募投项目和后续拟投资项目的加工容量,重庆丰东募投项目达产后年热处理加工能力可达4,000吨。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庆丰东募投项目由“年加工10,000吨汽摩等金属件节能热处理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变更为“年加工4,000吨汽摩等金属件节能热处理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3、根据2013年8月24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重庆丰东神五热处理工程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关于天津丰东热处理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及增资的议案》及《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对重庆丰东减资2,190.14万元;同时公司拟对天津丰东增资495万美元,即从重庆丰东减资退回的2,190.14万元以及超募资金866.63万元用于增资天津丰东(投资总额3,056.77万元,折合495万美元),并由天津丰东实施“热处理设备的研发、制造和热处理加工项目”。 2014年4月4日,公司将项目资金3,056.77万元划转至天津丰东设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东马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天津丰东股权结构调整及增资事宜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于2014年4月15日取得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 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先期建设“年加工8,200吨精密热处理专业化配套项目”、“年热加工8,000吨金属材料生产线项目”及“年加工10,000吨汽摩等金属件节能热处理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上述项目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051.96万元,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众会字[2011]第1471号”《关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审验确认。2011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51.96万元。2011年3月30日,南京丰东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转出前期投入的404.31万元;2011年4月1日,上海昂先置换转出1,365.95万元;2011年5月12日,重庆丰东置换转出281.70万元。前期投入置换转出没有发生违规操作。 (九)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投入完毕,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十)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投入完毕,未出现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十一)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所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 11月22 日,重庆丰东减资退回的2,190.14万元由重庆丰东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转至公司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统一管理。 2014年3月25日从重庆丰东减资退回的2,190.14万元以及超募资金866.63万元,已划转至天津丰东设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东马路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增资天津丰东,并由天津丰东实施“热处理设备的研发、制造和热处理加工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附件1: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 备注:1、天津丰东项目投资总额49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056.77万元,资金来源分为两部分:重庆丰东募集资金减资退回的2,190.14万元+超募资金866.63万元。 2、研发中心大厦项目、潍坊丰东项目、天津丰东项目、重庆丰东项目实际投资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部分,系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支付。 3、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3,048.42万元超募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报告期内实际补充流动资金4,057.40万元,即3,048.42万元超募资金+累积利息1,008.98万元。
附件2: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15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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