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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第一次集中开放申购

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8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43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8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2015年8月31日
赎回起始日2015年8月3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A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437000438

注: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其封闭期为自《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首个开放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8月29日生效,第一个开放期为自2015年8月31日起至2015年9月15日止,第二个封闭期自2015年9月16日起至2016年9月15日止。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2.2开放时间

投资人可在上述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 元,投资者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额级差详见各销售机构公告;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含申购费)为10万元。

3.2申购费率

3.2.1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 万元0.8%
100 万元≤M<500 万元0.6%
500 万元≤M<1000 万元0.4%
M≥1000 万元单笔1000 元

注:M为申购金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为每笔100元。

3.2.2 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

3.2.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的2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4.2 赎回费率

在本基金开放期赎回本基金的,A类份额和B类份额均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的2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未开通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指本公司在深圳、北京和上海设立的销售服务小组)和网上直销。

7. 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7.3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开放期首日披露本基金封闭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一次集中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9.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期间。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8月29日生效,第一个开放期为自2015年8月31日起至2015年9月15日止。投资人可在上述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

9.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沟通并确认,本基金自2015年8月31日09:00至2015年9月15日15:00期间参加上述代销机构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同时,参加本公司网上直销正在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有关申购费率优惠办法请投资者查阅本基金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日之前关于参加相关基金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事宜的公告或查阅相关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及其更新。

9.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参加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于2015年2月17日至8月31日开展的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即将到期,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恒丰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于2015年9月1日起,将参与前述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期限延期半年。

一、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161601(前端)
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161605(前端)
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161606(前端)
融通动力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1609(前端)
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1611(前端)
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161618(A类)
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161624(A类)
融通通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142

注:融通岁岁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开放日期请留意后续相关公告。

二、活动期限: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通过恒丰银行网上银行或柜面,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个人或机构投资者。

四、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间,客户可通过恒丰银行网上银行或柜面,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如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一律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的业务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上述基金正常申购期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费,不包括后端模式申购费率、基金转换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及处于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3、本公司将与恒丰银行协商后决定上述优惠活动是否展期以及新增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产品,本公司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恒丰银行此活动的最新规定为准。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egbank.com.cn,电话银行:400-813-88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rtfund.com,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或0755-26948088。

七、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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