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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5-078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2015-08-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5年7月7日下午开市起停牌;2015年7月14日、7月21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7月28日、8月4日、8月11日、8月18日、8月25日发布了《非公开发行停牌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2015-058、2015-059、2015-060、2015-065、2015-067、2015-071、2015-077)。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批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投资"年产7.5亿Ah锂离子储能动力电池建设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使得公司能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有利于公司调整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和丰富公司主营业务结构,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步伐,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锂离子储能动力电池业务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大大增强,净资产将大幅提高,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也将有一定幅度的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大幅提升,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公司整体的业绩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公司计划将于2015年8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9月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方案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大东南,股票代码:002263)于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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