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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宏观经济增速前低后稳,受经济放缓影响,金属切削机床市场需求有所回落。2015年下半年,预计金属切削机床市场整体需求趋稳。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1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6 亿元。

  1.深化渠道布局。推进4S店建设与布局,强化营销网络覆盖能力;突破原有销售模式,推动4S店实现转型,使其成为公司新商业模式的区域性平台,即时响应市场需求。

  2. 拓展区域功能。继续推进市场端销售、服务能力建设,持续将优质资源投向市场端;在现有区域资源配置的基础上,植入技术、财务资源,完善区域功能,使其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的综合能力,真正实现深入市场、贴近客户,资源协同。

  3. 以智能化、中高端为主要方向,重点打造i5、ASCA、SMTCL三大类产品,重塑沈阳机床产品技术新优势。

  (1)围绕i5产品实现智能机床商业模式新突破。以i5智能技术为核心,完善智能机床品类,重点推进融资租赁、U2U、智能工厂等新型商业模式,完成T1、T3、T5、M1、M4、M8全系列产品商业化,实现i5机床产品历史性突破。

  (2)借助ASCA产品发力中高端机床市场。通过国际化研发团队完成产品开发设计,以合资公司为制造基地打造生产能力,借助国际咨询机构建立全新的销售体系,快速实现ASCA产品产业化、商业化,提升中高端机床市场竞争能力。

  (3)对传统SMTCL产品进行重新梳理聚焦。明确各品类产品特点与市场定位,瞄准细分行业和目标客户,集中打造数个有针对性的产品系列;优化资源配置,将资源向潜力产品倾斜与转移,实现聚焦效应。

  4. 建立全新激励机制,以执行战略、回款为主导、严控费用为基础;剔除影响市场端工作的各种原生阻力,保证市场端业务顺畅,工作效能最大化。

  5. 重新定义行业需求。以贴近客户的方式,重新理解客户甚至行业的需求。通过对行业宏观环境、供需情况的研究,真正了解并定义行业的深层次需求。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5-6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实到7人。董事王莉女士以通讯形式参会,独立董事钟田丽女士因公务出差,授权独立董事林木西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关锡友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采购设备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5-66号公告。

  董事会关联董事关锡友先生、刘鹤群先生、车欣嘉先生、王莉女士、赵彪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原董事人员变更,导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位空缺。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补选赵彪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赵彪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赵彪先生为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二○一五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5-6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二○一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5-68号公告。

  董事会关联董事关锡友先生、刘鹤群先生、车欣嘉先生、王莉女士、赵彪先生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五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5-6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采购设备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加工需要,公司计划向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采购两台高端机床,设备金额为3,396.64万元(含税)。

  由于沈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采购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召开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关联董事关锡友先生、刘鹤群先生、车欣嘉先生、王莉女士、赵彪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于采购设备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本项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法定代表人:关锡友

  注册资本:155,648 万元

  主营业务:金属切削机床,数控系统及机械设备制造;国内一般商业贸易,技术贸易;房屋租赁等。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财务情况:营业收入964,622.46万元、净利润2,022.15万元、总资产3,098,172.71万元、净资产514,939.75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采购2台高端数控机床,分别为ASCARAPID 2刨台式卧式镗床和ASCAMILL T4高速动龙门五轴加工中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依据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中科华评报字(2015)第107号评估报告,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5月31日,确认上述两台机床评估结果为3,396.64万元(含税)。

  五、合同主要条款情况

  出售方: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1、 成交金额:2台机床总成交金额为3,396.64万元(含税)

  2、 支付期限:合同生效后10日内,买方支付卖方30%货款作为预付款;卖方交付产品前,买方支付卖方30%货款作为进度款;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卖方30%货款;剩余10%货款为产品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双方没有质量异议的,买方支付质保金给卖方。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采购两台高端机床,将其作为机床母机用于复杂零件的精加工,有效提升公司现有主导产品制造水平,实现产品升级换代。

  七、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

  年初至今与沈机集团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5,368.05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董事会审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有关资料,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

  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的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关锡友先生、刘鹤群先生、车欣嘉先生、王莉女士、赵彪先生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助于提高公司制造水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5-67

  关于二〇一五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43 号文核准,向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2,0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5.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7,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894,4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3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13】000102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6,241,277.03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净额207,942.98 元),公司当期使用募集资金42,665.9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该制度于2012年4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13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2013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3年5月1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城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沈阳北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府大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上半年的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由于市场形势的变化,增发项目中,尚未完成的“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已不再具有可行性。2015年3月11日,公司第七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公司终止上述两个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资金及相应利息以及已完成的两个项目结余资金合计66,246.0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发布的2015-14号公告)。2015年3月28日,此项议案通过了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3年7月5日,公司用募集资金126,38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专项审核,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3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也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本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7月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为356,000,000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也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13年7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2013年12月23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56,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3,000,000 元,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 年 1 月16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15 年 1 月 6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93,000,000 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度上半年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度上半年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5年6月底,公司所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二)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上半年,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

  [注 1]:重大型数控机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于2014年已投入生产,本报告期实现效益1,969.35万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共实现利润总额6,918.78万元。

  [注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设立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城中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109155260000032)中的募集资金合计346,180,000.00元,偿还光大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346,180,000.00元。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通知了保荐代表人,并严格按照程序使用募集资金。

  [注 3]:数控车床及立式、卧式加工中心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及数控机床核心功能部件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已不宜继续投入进行产能扩张,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已经分别于2015年3月11日、3月27日召开的七届七次董事会及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 4]:企业信息化改造项目,建设期为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后三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该项目按照计划运营,待项目实际运转后方能确认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5-6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二○一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5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二○一五年度上半年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预计二○一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年初预计有所增加。公司对数控系统,轴承、导轨丝杆等相关配套与配件需求上升,遂计划增加向沈阳机床(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系统的关联交易额度18,250万元,计划增加向沈机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采购轴承、导轨、丝杆等进口件额度8,200万元。

  二〇一五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表

  单位:万元

  ■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召开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关联董事关锡友先生、刘鹤群先生、车欣嘉先生、王莉女士、赵彪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于增加二○一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本项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是本公司大股东,沈阳机床(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研究院”)、沈机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香港”)为其下属子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设计研究院及沈机香港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计划继续向设计研究院采购数控系统,预计增加金额为18,250万元。

  公司通过沈机香港采购轴承、导轨、丝杠等进口件,预计年度交易金额为8,200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涉及的交易价格均比照市场同类交易的价格进行定价,关联股东没有因其身份而不当得利,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

  公司采购的数控系统为公司控股股东沈机集团自主研发的智能化操作系统,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及稳定性。公司产品搭载其数控系统,形成了产品独特的智能品质,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及品牌影响力。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增加数控系统采购数量,满足市场对智能机床的需求。

  公司通过沈机香港采购功能部件,有利于减少采购链条的中间环节,获得采购成本优势,并且将获得更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六、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金额公允,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董事会审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有关资料,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

  上述计划有利于提高公司自身竞争力。本次增加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关锡友先生、刘鹤群先生、车欣嘉先生、王莉女士、赵彪先生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5-7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五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15∶00至2014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5、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9月10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增加二○一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8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第7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5日

  6、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10

  2、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3、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沈机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本次审议一项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 年9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发出5分钟后即可以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沈阳机床2015年度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邮编:110142

  3、电话:(024)25190865

  4、传真:(024)25190877

  5、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7届11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5-6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8日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现场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二○一五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现形成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募集资金二○一五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增加二○一五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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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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