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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佛塑科技股票代码00097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何水秀陆励
电话(0757)83988189(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0757)83988186
电子信箱dmb@fspg.com.cndmb@fspg.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382,741,790.821,247,933,822.1610.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6,333,956.3525,536,927.373.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7,714,405.6919,365,530.18-8.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73,837,772.2675,187,409.81264.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33.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33.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2%1.25%增加0.07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5,435,315,108.665,214,237,691.034.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011,790,104.841,978,966,862.131.66%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4,381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普通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5.90%250,599,212194,921,286-0
高穗江境内自然人0.94%9,096,5000-0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61%5,859,5900-0
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55%5,329,1230-0
杨文江境内自然人0.50%4,800,0000-0
李志高境内自然人0.49%4,742,6240-0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其他0.41%4,000,000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0.39%3,732,7110-0
姚金方境内自然人0.36%3,502,4500-0
刘小莉境内自然人0.31%3,032,701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10名股东中,控股股东广新集团与其他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上述股东中,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859,59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59,590股;杨文江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8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00,000股;李志高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3,700股,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688,924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42,624股;刘小莉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融资融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032,70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32,701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上半年,国内面临增速换挡期,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行业产能总体过剩,竞争态势严峻。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公司坚决贯彻落实“专注于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的研发与生产”的发展战略,围绕“调结构、强管理、强创新、强团队、促发展”的工作方针,积极谋划新常态下的经营思路和举措,有序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在推行精细化管理、加强技术创新、提升经营能力和推动公司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总体保持经营业绩平稳。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重点项目投资建设,加大市场开拓及差异化产品推广力度,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拓展新的业务模式;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强化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和原材料市场分析,降低资金成本和运营成本;加强现场生产管理和沟通协作,提升管理效能;完善人才激励培育机制,提升员工凝聚力和实战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0.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33.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2%。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丙娣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5-7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14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独立董事朱义坤先生、于李胜先生、廖正品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在天津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对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7号)及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证券期货法制工作通讯(公司治理专刊)》(以下简称“《治理专刊》”)进行自查,公司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治理专刊》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规范运作,公司拟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有关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网络投票和现金分红等内容,并相应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制订《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及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依照《公司章程》相应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及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依照《公司章程》相应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及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依照《公司章程》相应制订《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依照《公司章程》相应制订《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第四十四条(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指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必要时,公司可以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有关表决时间、表决程序和股东身份确认方式可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指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将通过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有关表决时间、表决程序和股东身份确认方式可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

第四十六条(十四)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十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本章程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第七十七条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时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时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第(三)项规定处理。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出特别说明。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第(三)项规定处理。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作出特别说明。


注:经上述内容的增加,原有的条、款序号将依次顺延作相应调整。

附件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附件3: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第七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以电话通知、传真通知或书面通知,书面通知采用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方式。通知时限为: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以电话通知、传真通知或书面通知,书面通知采用专人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方式。通知时限为: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两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在原第三十条后新增一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在新增的第三十一条后新增一条 以公司董事会的名义征集投票权,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并公告相关的董事会决议。

注:经上述内容的增加,原有的条、款序号将依次顺延作相应调整。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5-7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详见2015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2015年4月22日,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百川”)。2015年5月13日,华工百川的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华工百川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详见2015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华工百川100%股权过户之时,公司拟以完成股权过户日(即2015年5月13日)作为华工百川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合并日,为了缓解华工百川运营资金紧张的状况,保障其正常运营,经公司领导班子决策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借款方式为华工百川提供财务资助额度23800万元。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13日、2015年6月17日以借款方式实际为华工百川提供财务资助15000万元、8750万元(合计23750万元)。按照《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华工百川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后,公司已聘请审计机构对华工百川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的过渡期损益进行审计。至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审计工作正在进行,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尚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华工百川尚不具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条件,基于此情势变更,公司决定将上述财务资助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华工百川提供上述财务资助。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允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8888万元

3.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

4.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玉岩路华立街3号

5.法定代表人:马铁军

6.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橡胶板、管、带制造;橡胶零件制造;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减震制品制造;塑料粒料制造;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批发;软件批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模具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零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7.股东构成: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8.华工百川公司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201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201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138,348.59131,535.43
负债总额81,929.4478,699.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2,844.5650,089.32
指标名称2014年1-12月

(经审计)

2013年1-12月

(经审计)

营业收入42,343.9440,227.84
净利润2,755.243,722.77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华工百川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2015年5—6月期间,公司分别以借款方式为华工百川提供资助金额合计为23750万元。2015年7月31日、2015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将前述财务资助中的16750万元、7000万元改为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方式提供,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通过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华工百川提供借款1675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8.217%,借款期限为2015年7月31日至2016年2月29日,由华工百川提供54项专利权作为质押,其中的13项专利权截止2014年8月12日的评估值为8064.12万元,公司拟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54项专利权进行评估。

(2)公司通过渤海银行广州分行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华工百川提供借款7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8.217%,借款期限为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3月6日,由华工百川提供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英才科技园A-12号的土地使用权(面积29546.60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面积19096.94平方米)作为抵押。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净值为605.53万元、评估值为1985.53万元,地上建筑物的账面净值为3976.35万元。公司拟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进行评估。

除上述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作为质押、抵押担保外,华工百川还拟将其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质押给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公司将委托评估机构对所质押的子公司股权进行评估。

公司向华工百川提供的上述资助资金由华工百川用于归还到期对外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本事项披露日,公司对华工百川的实际资助余额为1935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缓解华工百川运营资金的紧张状况,保持华工百川生产经营稳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华工百川提供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同时,为了控制华工百川的偿债风险,要求华工百川以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等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抵押担保。另外,公司需通过加强对华工百川日常资金管理,加快应收帐款的回收力度,加快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周转速度,降低资金占用成本,缓解华工百川的资金压力。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华工百川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缓解华工百川资金紧张的情况,保持华工百川生产经营稳定。同时,华工百川以专利权、土地和建筑物等为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提供质押、抵押担保,有利于控制华工百川的偿债风险。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等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4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1%,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还款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证券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5-7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韩公司”)拟与天津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金发”)在天津空港经济区共同出资设立天津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华韩天津公司”)。华韩天津公司的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华韩公司出资1900万元,出资比例95%,天津金发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5%。华韩天津子公司未来拟生产经营卫生护理基材薄膜产品。

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在天津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华韩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1年11月

3.注册资本:210万美元

4.法定代表人:黄丙娣

5.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

6.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卫生塑料薄膜及其系列产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经营)。

7.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
韩国大煐凹版设备有限公司15%
韩国韩进P&C有限公司5%
香港冠山发展有限公司5%
佛山市诚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5%
合计100%

(二)天津金发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天津金发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9年11月

3.注册资本:353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陈国雄

5.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纬七道1号

天津金发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华韩公司拟与天津金发在天津空港经济区共同出资设立华韩天津子公司,未来拟生产经营卫生护理基材薄膜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拟设立子公司名称:天津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经二路388号(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4.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卫生塑料薄膜及其系列产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凭许可证经营)。(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5.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6. 出资金额、出资方式:

华韩公司拟出资1900万元,出资比例95%,天津金发拟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5%。双方均以货币出资。华韩公司出资由华韩公司自筹解决。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资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章程等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华韩公司的卫生基材薄膜产品可用于妇女卫生用品、婴儿尿裤等方面,有着稳定的市场需求和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华韩公司拟与天津金发在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设立华韩天津公司,未来投资建设卫生护理基材薄膜项目,生产经营卫生护理基材薄膜产品。公司将视投资项目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设立华韩天津公司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发展目标,预计不会对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六 、备查文件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证券代码:000973 公告编号:2015-7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五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9月16日(星期三)上午11: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15:00至2015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凡在2015年9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七)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7号三楼会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为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6. 《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15年8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等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

2015年9月11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3:30时—17:30时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过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3

2. 投票简称:佛塑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佛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100.00
议案1关于公司为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00
议案5《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5.00
议案6《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6.00

(4)在“委托数量”项输入表决意见:

对议案1至议案6,在“委托数量”项目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5)计票规划: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15:00 至2015年9月16日15:00 的任意时间。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 11:30 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果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 11:30 之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深交所认证中心可办理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2.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站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校添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528000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二)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本公司将于2015年9月11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题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为广州华工百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6.《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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