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8版) 传真: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站:www.yilucaifu.com (122) 宜投基金销售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2405 法定代表人:华建强 联系人:刘娜 电话:0755-23919658 传真:0755-886031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955-811 公司网站:www.yitfund.com (123) 宜信普泽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 法定代表人: 沈伟桦 联系人: 程刚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站:www.yixinfund.com (124) 增财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史丽丽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公司网站:www.zcvc.com.cn (125) 展恒基金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翟飞飞 联系电话:010-620200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传真:010-62020355 网址: www.myfund.com (126) 中信建投期货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皇冠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联系人:刘芸 电话:023-86769637 传真:023-8676962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7-780 公司网站:www.cfc108.com (127) 众禄基金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二)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4008818088 传真:020-38799249 联系人:余贤高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负责人:王丽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经办律师:徐建军、刘焕志 联系人:刘焕志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周刚 联系人:许建辉 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的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沈兆杰 联系人:沈兆杰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ETF联接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原则及投资比例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 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申购、赎回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目标ETF的投资。本基金还可适度参与目标ETF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购、赎回之间的套利,以增强基金收益。 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率、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投资价值较高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非银行金融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ETF联接基金,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沪深300非银行金融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具有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9.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除华泰证券外,本基金的目标ETF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9月6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于2014年6月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华泰证券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十三、 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由于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为目标ETF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为避免重复收费,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对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计提管理费、托管费。本基金制定了以下的收费标准。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ETF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ETF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取0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ETF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的0.1%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ETF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E取0。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除管理费、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的申购费率,统一实施为原申购费率的1折,即特定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若原申购费率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原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500万(含)以上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1)赎回费率: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的单位为人民币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赎回费用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者开展不同的费率优惠活动。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针对全部或部分份额类别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沪深300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4年12月18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信息、基金登记机构信息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4. 将“六、基金的募集安排”改为“六、基金的募集”,更新了部分内容,并概述了基金的募集情况。 5. 更新了“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的内容,概述了基金合同生效的情况。 6.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7. 在“九、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和基金份额折算”部分, 根据相关公告内容进行了更新。 8. 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5年第2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9. 增加了“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补充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并相应调整其他部分的序号。 10. 在“十六、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1. 在“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一、托管协议当事人”的部分内容。 12.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补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 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 9月7日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8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由于外汇额度限制,本基金已自2015年5月7日起暂停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的申购业务,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恢复申购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2)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恒丰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9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恒丰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活动时间: 自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若有变动,本公司或恒丰银行将另行公告。 三、活动内容: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恒丰银行网银或柜面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若有变动,本公司或恒丰银行将另行公告。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 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恒丰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恒丰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3-8888 网址:www.egbank.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河北银行电子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9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河北银行电子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本公司或河北银行将另行公告。 三、活动内容: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河北银行电子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 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河北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河北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3.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29999 网址:www.hebbank.com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 基金参加国都证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协商一致,自2015年8月3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国都证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二、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15年8月31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本公司或国都证券将另行公告。 三、活动内容: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国都证券网上交易、手机炒股方式申购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2. 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国都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 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9月7日暂停申购、赎回、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8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2)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 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9月7日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8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人民币基金份额代码为118002,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自2015年9月7日起暂停,于2015年9月8日恢复;本基金美元现汇基金份额代码为000593,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自2015年9月7日起暂停,于2015年9月8日恢复。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2)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