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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5-55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9-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未有股东向本次会议提交提案。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晏群董事长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8月31 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 月30 日15:00 至2015 年8 月31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园B座二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本次会议未有修改议案的情况,未有股东向本次会议提交提案。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名,代表股份119,854,59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3.4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8,402,3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0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2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52,2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57%。会议由董事长晏群先生主持,公司3名董事、3名监事出席了会议,4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2名经办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现场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1,545,3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6%。 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3,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1,545,3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6%。 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3,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1,545,3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6%。 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3,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1,545,3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6%。 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3,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1,545,3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6%。 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3,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神码有限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1,545,3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6%。 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3,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1,545,3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6%。 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3,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1,545,3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6%。 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3,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9.1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2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3 发行方式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5 发行数量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6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7 股份锁定期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8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9 募集资金用途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10 上市安排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11 非公开发行事项决议有效期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12 本次收购的方式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13 标的资产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14 交易主体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15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16审计、评估基准日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17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18收购事项决议有效期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9.19申请银行并购贷款 经表决,同意41,547,6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285,8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1,545,3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6%。 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3,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1,545,3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6%。 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3,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19,852,299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3,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1,545,3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6%。 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3,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1,545,3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6%。 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3,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1,545,3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6%。 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3,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继受相关担保义务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1,545,331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6%。 关联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283,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5%。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先波律师、郑秋娇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投票表决表、统计表、股东登记表;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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