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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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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5-046

  债券代码:112164 债券简称:12河钢01

  债券代码:112166 债券简称:12河钢02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日接到控股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邯钢集团")关于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增持方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通过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增持

  3、增持数量:7,64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2%)

  4、增持均价:4.17元/股

  5、增持总金额:3189.46万元

  6、增持时间: 2015年9月1日

  本次增持前,邯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015,981,4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82%;增持后,邯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023,621,9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89%。

  二、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并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中作出的相关承诺,自2015年8月24日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12个月内,邯钢集团将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5.87亿元(注:包括邯钢集团2015年9月1日增持的3189.46万元在内)。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本次增持计划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邯钢集团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在持股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邯钢集团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证券代码:300238 证券简称:冠昊生物 公告编号:2015-048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昊生物"或"公司")于2015年9月1日收到了公司董事长朱卫平先生的通知,其于今日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106,349股,增持金额为54,830,681.42元。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精神,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相关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并于2015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公司股份,合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1.64万股,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方式取得。现将股份增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卫平先生。

  二、增持目的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号召,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增持方式

  2015年9月1日,朱卫平先生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公司股票2,106,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成交金额54,830,681.42元,成交均价26.0311元/股。

  增持人股份变动情况: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持有冠昊生物股份71,9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2%;本次增持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卫平先生、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028,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7%。

  自2015年7月9日承诺增持公司股票以来,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卫平先生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06,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增持金额54,830,681.42元。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朱卫平先生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卫平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8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集团”)的通知,公元集团于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1日通过浙商聚金永高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2015年7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相关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和浙江证监局《关于组织辖区上市公司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2015年7月11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且会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或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方式积极主动增持公司股票。

  三、增持方式及资金来源

  1、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方式进行增持。

  2、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公元集团自筹资金。

  四、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本次增持前,公元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68,7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68%,增持完成后,其持有公司股份370,00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2%。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公元集团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及浙江证监局《关于组织辖区上市公司开展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本次增持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增持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3、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5-087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卢柏强先生和其控制的企业西藏林芝润宝盈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宝盈信”)的通知:

  2015年8月27日,卢柏强先生将其持有的高管锁定股20,000,000股公司股票、润宝盈信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36,400,000股公司股票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并已于2015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8月27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2015年8月31日,卢柏强先生将其持有的高管锁定股8,000,000股和无限售流通股8,000,000股公司股票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已于2015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8月31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截至本公告日,卢柏强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271,098,7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3%。卢柏强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18,550,000股,占卢柏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0.62%,占公司总股本的23.89%。

  润宝盈信共持有公司股票37,343,1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润宝盈信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6,400,000股,占润宝盈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7.47%,占公司总股本的3.98%。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5-052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董事长朱郁健先生的通知,为维护公司股价,朱郁健先生于2015年9月1日以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人

  董事长朱郁健先生。

  二、增持目的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号召,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增持情况

  董事长朱郁健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50,000股,成交均价7.70元,占公司总股份的0.0079%。本次增持后,朱郁健先生累计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73%。(因公司非公发行股份135,000,000股于2015年8月31日上市流通,现公司总股本为634,909,764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在增持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

  3、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朱郁健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2687 证券简称:乔治白 公告编号:2015-040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良仁先生的通知,陈良仁先生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情况

  陈良仁先生于2015年7月30日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质押给华鑫证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二、办理本次补充质押情况

  近日,因市场波动股价下跌需增加质押物,陈良仁先生将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万股质押给华鑫证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8月31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7月29日。该笔质押已于2015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

  截至本公告日,陈良仁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80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54%;陈良仁先生本次办理股权质押式登记手续股份总数为3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24%,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85%。陈良仁先生共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00万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33.29%,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51%。

  特此公告!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503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件精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振市场信心,保护公司所有股东合法利益,在公司实际任职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自2015年7月1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5年8月31日,公司接到总经济师丁焰女士的通知,其于2015年8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

  二、增持目的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严格遵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至增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2、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重工 公告编号:2015-071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8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2015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告编号:2015-053),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于2015年8月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8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并于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江阴中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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