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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证券代码:002114 公告编号:2015-72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监高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监高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5),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振市场信心,保护公司所有股东合法利益,在公司实际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择机购买公司股票,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金额不高于本人2014年度税后薪酬收入的50%。
2015年9月1日,公司接到监事会主席李进先生、副总经理桂国飞先生、技术总监赵德军先生、总经理助理桂镜聪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9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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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行为是李进先生、桂国飞先生、赵德军先生、桂镜聪先生针对近期股票市场出现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保持充分的信心所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严格遵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至增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2、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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