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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ST星美 公告编号:2015-51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公司初因2015年4月14、15、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异常,于2015年4月17日临时停牌核实相关事项;再因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鑫以实业有限公司同中国大陆籍陈援先生控制的欢瑞世纪(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陈援先生无关联关系的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于2015年4月23日起继续停牌;三因公司控股股东提交的《关于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获得2015年6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15年6月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又于2015年6月3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再于2015年7月2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继续申请停牌的公告》。 在停牌期间,公司还每五个交易日陆续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相关公告的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4月23日、6月3日、7月1日、7月29日以及其它时间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本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等议案,并于2015年9月2日对外公告并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9月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内容)。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日起将继续停牌,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ST星美 公告编号:2015-52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交易异常的 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公司初因2015年4月14、15、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异常,于2015年4月17日临时停牌核实相关事项;再因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鑫以实业有限公司同中国大陆籍陈援先生控制的欢瑞世纪(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陈援先生无关联关系的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于2015年4月23日起继续停牌;三因公司控股股东提交的《关于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获得2015年6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15年6月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又于2015年6月3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再于2015年7月2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继续申请停牌的公告》。 在停牌期间,公司还每五个交易日陆续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相关公告的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4月23日、6月3日、7月1日、7月29日以及其它时间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本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等议案,并于2015年9月2日对外公告并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9月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内容)。 三、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第五条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在停牌前存在交易异常,可能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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