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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2015-05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本公司已于2015年8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刊登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使广大股东周知并能按时参与,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规定,现将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21日 14点00分起依次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有关201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情况详见公司向H股股东寄发的相关通知和通函) 召开地点:青松城大酒店四楼劲松厅(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77号/东安路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分别于2015年7月9日和2015年7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公司H股股东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告及通函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2、 特别决议议案: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和议案3;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在公司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表决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参阅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见证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符合上述出席对象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A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股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交给大会秘书处。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htse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14年度周年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 (三)现场登记时间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15年9月21日13:15-13:45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2楼 联系部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001 电话:(8621)63411000 传真:(8621)63410627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填写说明: 1、 请用正楷填写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在会上投票的A股股东,均可授权代理人; 3、 请填写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4、 请填写代理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托一名或多名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5、 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其书面正式授权的授权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须另行加盖公章并经由该法人之法定代表人(或获正式授权人士)亲笔签署; 6、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7、 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2楼 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001);联系电话:电话:(8621)63411000;传真:(8621)63410627。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填写说明: 1、请用正楷填写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在会上投票的A股股东,均可授权代理人; 3、请填写持股数,如未填,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4、请填写代理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托一名或多名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5、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其书面正式授权的授权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须另行加盖公章并经由该法人之法定代表人(或获正式授权人士)亲笔签署; 6、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8、 本授权委托书填妥后应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2楼 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001);联系电话:电话:(8621)63411000;传真:(8621)63410627。邮寄送达的,以邮戳日期为送达日期。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5-05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5年9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3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传真的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13人(包括5名独立董事),截至2015年9月1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13名董事送达的通讯表决票。因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紧急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提前通知的日期要求,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出资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收益互换交易的议案》 为维护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发挥证券公司的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同意公司按2015年7月末净资产的20%出资(包含2015年7月6日已经出资的150亿元),即补充出资人民币约44.57亿元,继续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收益互换交易。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事项,并可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调整出资形式和出资规模等。公司自营业务继续在原有授权范围内运作。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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