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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 2015-70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15-09-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通知,以下两项担保合同已签署完毕: 1. 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宣武门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宣武门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由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保证。该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与浙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由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保证。该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 与江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⑴ 保证最高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 ⑵ 保证范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⑶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⑷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与浙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⑴ 保证最高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9亿元。 ⑵ 保证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⑶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⑷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第十次会议决议; 2. 2015年第一次、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与江苏银行、浙商银行签署的授信合同、授信审批单和保证合同。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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