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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5073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因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21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28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8月4日,本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至9月3日停牌时间达一个月。停牌期间,本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初步拟定为第三方。 (二)交易方式 本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式初步拟定为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资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属于动力锂电池行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事宜,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具体重组方案尚在论证、沟通中,故尚未签订相关重组协议。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的工作量较大,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抓紧完善相关文件。 (三)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事项较多,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程序较为复杂,因此公司无法按原计划于2015年9月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考虑到前述审计、评估结果对本次交易对价有重大影响,将会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的估值等核心内容,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日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15-036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百大集团,股票代码:600865)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1日、9月1日和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自查以及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夏鑫先生于2015年9月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3,2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376,240,316股的0.85%。陈夏鑫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按有关规定,从二级市场直接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如若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超过2%以上的部分,将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9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临2015-035号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5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无锡力优医药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优医药")原始股东签署《增资扩股框架协议》,本公司拟以现金增资的方式入股力优医药。 《增资扩股框架协议》初步约定:力优医药整体预估值2000万元,本公司拟增资1077万元入股力优医药,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力优医药35%的股份,原股东持股调整为65%。同时原始股东对业绩做出如下承诺: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年如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 力优医药成立于2005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是一家致力于医药、食品行业自动化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同时,为客户提供整体物流系统方案规划、技术咨询的现代化企业,其产品主要涉及大输液(医疗)灭菌柜周边设备生产、机器人装箱玛垛、压缩机生产、白色家电等领域。 本公司为自动化装备企业,近几年重点在自动化仓储业务方面进行业务布局与规划,目前已成功进入医药行业自动化仓储领域。本次入股力优医药,旨在加大对医药行业自动化装备的深入与研究,通过整合的方式,提高相关业务的协同效应,取得更大的市场空间。 本公司将进一步通过外沿式发展方式加强自动化业务板块的开拓,在自动化领域成为国际领先者。 根据《增资扩股框架协议》约定:框架协议为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向性约定。协议签订后,双方将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在完成审计评估及满足一些先决条件基础上,双方签订正式协议。本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5-036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3901、证券简称:永创智能)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婕女士、罗邦毅先生发函询证,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书面函征询,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核实得知: (一)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 1、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10,000万股,不送股,不派发现金股利,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000万股。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等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进行公告; (二)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三)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有关本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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