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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 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4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贺国英先生或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公司股票复牌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合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并承诺增持资金不低于2900万元。 截至2015年9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了2015年7月10日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国英先生于 2015 年8月3日至2015年9月2日使用自筹资金,通过华泰基石5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本公司股份2,662,093 股,增持总金额为3000.07万元,增持均价为11.27元/股。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看好中国经济、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投资者利益,作出增持决定。 三、后续增持安排 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公司也将密切关注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其他说明 1、 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 贺国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证券代码: 000930 证券简称: 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5-058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的情况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公司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常波动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等重大事项。 4、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8 月 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5-044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济民制药 股票代码:603222)于2015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双鸽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仙玉家族承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5-063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2015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自查,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公司核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询证确认,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5-09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5年7月6日将人民币658,548万元款项划转至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参与包括公司在内的21家证券公司的共同出资购买蓝筹股ETF的联合行动,详见7月6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暨履行维护市场稳定社会责任的公告》。 鉴于当前股票市场形势,为进一步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公司近日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再次签署《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收益互换交易确认书》,出资人民币231,779万元(与前次7月6日出资合计为2015年7月末净资产的20%),继续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收益互换交易。公司已经履行了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并已于9月1日将人民币231,779万元款项划转至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本次出资后,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投资规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原有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2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获悉,公司副总经理戈韬先生于2015年9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股份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戈韬先生于2015年9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购买了公司股份4,000股,本次购买金额62,160元,购买后持有公司股份4,000股,占比0.003%。。 二、相关事项的说明 1、上述购买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2、本次购买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骅威股份 编号:2015-089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骅威股份,股票代码:002502)自2015年8月2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8)。 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程,该事项尚处于商讨、论证之中,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7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该事项,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七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 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9月2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 "英唐智控"(股票代码:300131)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行业指数")。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该股票恢复交易并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40088380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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