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总承包框架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风险提示 本框架协议为《刚果金RTR项目总承包框架协议》。 1、协议的生效条件:签署总承包合同以及融资和保险协议。 2、协议的履行期限:自总承包合同签署之日起21个月。 3、正式的总承包合同签署尚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La Compagnie De Traitement Des Rejets De Kingamyambo "Metalkol SA" 公司地址:238 Route Likasi, Commune Annexe, Lubumbashi/Datanga (Metalkol) 主营业务:刚果金境内有色金属资源的开发及冶炼。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概述:2015年9月2日,本公司与Metalkol SA公司于北京签署了《刚果金RTR项目总承包框架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负责进行Metalkol SA公司在刚果金的RTR尾矿湿法冶炼处理厂的建设总承包。 2、合同价款:不超过七亿一千万美元。 3、结算和支付方式:采用美元结算,并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付款比例支付。 4、担保条款:项目合作公司全部资产抵押及项目母公司资产部分抵押。 5、合同履行期限:自总承包合同签署之日起21个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在正式合同签署前,对上市公司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正式的总承包合同签署尚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刚果金RTR项目总承包框架协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中标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万宝")近日收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轿车")的《一汽轿车供应商提名信》,在一汽轿车D181项目零部件的供应商询价工作中,经一汽轿车采购委员会确认,浙江万宝被确定为一汽轿车D181项目真空助力器产品的供应商。 后续浙江万宝将按照一汽轿车的要求,积极做好D181项目真空助力器产品的生产及供应工作,由于供应的产品数量受市场变化的影响较大,该事项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15-037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境外制药公司 股权收购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经书面和传真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开展美国克雷默斯城市制药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权收购竞标项目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2015-036号公告)。在获得公司董事会授权后,公司随即开展了参与竞标的相关工作,并于2015年8月29日向本次目标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权出让方比利时UCB S.A制药公司提交了目标公司股权竞买的报价。 2015年9月7日,公司收到UCB公司正式通知,其董事会批准向美国Lannett制药公司出让目标公司股权并已与对方达成最终协议及对外公告,该项股权交易尚需满足有关监管审批和惯常交割条件,方能交割。鉴于公司本次参与竞购克雷默斯制药公司股权事项未能成功达成协议,故公司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改变公司走向国际最终成长为一家跨国药企的战略规划。公司目前仍在持续关注和寻找境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产品及企业股权并购机会,以实现产品和市场的拓展和创新。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091 公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15-44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苏国泰,证券代码:002091)于2015年6月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经公司核实,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的关于本公司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6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28),于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8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29、2015-31、2015-32),于2015年7月1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34),并分别于2015年7月17日、2015年7月24日、2015年7月31日、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21日、2015年8月28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5、2015-36、2015-37、2015-39、2015-40、2015-41、2015-42)。 目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的关于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的关于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138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签署的《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详见《关于签订<雄县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8),公司在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项目公司的注册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经济开发区东区 法定代表人:张蓐意 注册资本:贰仟捌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9月02日 经营范围:对电力生产、热力供应的投资、建设、开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69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2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副董事长姚伟国先生的通知,即日其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1、增持人姓名:公司副董事长姚伟国先生。 2、本次增持情况:副董事长姚伟国先生于2015年9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 14.88元/股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21%。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公司股东利益,践行公司2015年7月10日《关于维护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15-049)相关约定,在2015年8月27日增持后,继续实施增持行动。 三、已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5年9月2日,姚伟国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21%。本次增持前,姚伟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96%;本次增持后,姚伟国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1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117%。 四、其他事项 1、公司副董事长姚伟国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6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5-045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收购青岛世纪东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于2015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与台湾东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TECO ELECTRIC & MACHINERY CO., LTD. 以下简称"台湾东元")、韩国世纪株式会社(CENTURY CORPORATION 以下简称"韩国世纪")达成意向:由公司与青岛世纪东元高新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东元")拟先合资设立汉元咨询,世纪东元经营业务委由汉元咨询进行委托经营。同时公司与台湾东元及韩国世纪协商三方认可价格,由公司向台湾东元及韩国世纪收购各其持有世纪东元的26%股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7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鉴于设立汉元咨询成本及时间的考虑,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不设立汉元咨询,世纪东元经营业务也不进行委托经营,直接进入收购协议程序。 关于公司向台湾东元及韩国世纪收购各其持有世纪东元的26%股权事项,各方一直在积极推进收购涉及的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尚有部分具体事项还在协商中,各方仍在继续积极推进该事项的进展工作,公司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该收购事项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七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