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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5-056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2015-09-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南化工,证券代码:002226)于2015年9月1日、9月2日、9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股票经申请于2015年8月31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止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最终在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后方可实施。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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