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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53 证券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4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9月1日以书面及邮件的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5年9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勇峰先生主持,截至9月2日已收回全部董事表决意见书。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关于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9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14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2)重大资产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目前,公司与相关方仍在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框架,本次重组涉及重大无先例事项,目前仍在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证,包括就有关事项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等。 3、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工作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展开审计、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7月7日、7月14日、7月21日、7月28日、8月4日、8月11日、8月14日、8月21日、8月28日陆续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进展公告》、《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等公告,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公告。 3、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重大无先例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有关各方仍在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证,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因此公司暂不能形成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 4、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并披露公司股票预计复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即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41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询证,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9月1、2、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核实,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经完成第一期共计25亿元的发行(详见公司2015年8月12日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临2015-035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5年7月24日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临2015-031号、8月1日披露的《际华集团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5-033号),该事项还须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3.经本公司向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书面询证,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目前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编号:临2015——052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份产销数据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份产销数据如下: 单位:辆 ■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5-10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 无异议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5】1573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载明本公司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承销,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5-10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财务数据简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现披露公司2015年8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披露范围包括: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证券”)及控股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 2、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且为非合并数,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3、相关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农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2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9月7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江云芝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江云芝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江云芝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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