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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5-064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8日,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公司关联方林祥加、林松柏、林祥炎为上述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出口押汇、进口押汇等。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5-065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9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祥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15-06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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