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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5-06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总裁范力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宋子洲董事、钱晓红董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魏纯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张剑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1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关于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3关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4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6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7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8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9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10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6、7、8、9、10、11为特别决议议案,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钱大治、王珍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5-07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9月8日在江苏苏州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占董事总数的100%,其中宋子洲董事通过电话方式参会;钱晓红董事委托范力董事长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的议案》 增补朱剑董事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增补朱建根董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范力、朱剑、宋子洲、钱晓红、杨瑞龙、金德环,其中范力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杨瑞龙、金德环、韩晓梅、朱剑、马震亚,其中杨瑞龙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委员:韩晓梅、杨瑞龙、黄祖严、钱晓红、朱建根、马震亚,其中韩晓梅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4、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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