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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471 股票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5-114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的通知,其于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1日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的部分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实际控制人杨飞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强烈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秩序。计划在2015年7月10日起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期间: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1日。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3、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实际控制人杨飞持股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持有公司2,233,200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0.4403%。 2015年9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539,300股股票,平均价格18.467元/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63%; 2015年9月1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3,100股股票,平均价格18.270元/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6%; 上述增持后,截止2015年9月1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共持有本公司2,775,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472%。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完成1,000万元人民币增持计划。 四、增持行为的合规性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五、拟继续增持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计划在2015年9月11日起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上述新增持的公司股份和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杨飞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471 股票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15-115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 年9月11日,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杨飞的通知。实际控制人杨飞计划自2015年9月11日起 3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实际控制人杨飞。 二、增持时间:2015 年9月11日起3个月内。 三、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强烈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秩序。 四、增持股份金额:实际控制人杨飞以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杨飞现持有公司股份2,77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72%)。 五、实际控制人杨飞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上述新增持的公司股份和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杨飞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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