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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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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销售适用性的要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5年9月18日起,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对《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本基金的上市交易规则进行变更。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原规定为: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中“二、上市交易的规则:3、本基金最小买入申报数量为10,000份。”现变更为: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中“二、上市交易的规则:3、本基金最小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

  同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基金在上市前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前基金总资产净值/折算后基金总份额。

  举例:假设本基金折算基准日的总份额为30亿份,总资产净值为30.36亿元,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1.012元/份,投资者A持有的本基金份额为100,000份,资产为101,2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份额净值及资产情况如下: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A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0/100=1,000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3,036,000,000/(3,000,000,000/100)= 101.200元/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A的资产总值=1,000*101.200=101,200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A持有的基金份额、份额净值及资产总值折算前后对比:

  ■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9月1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停牌股票明细

  ■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关于恢复旗下鹏华中证国防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证券简称的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编码:150206)自9月16日起证券简称由“*国防B”恢复为“国防B”,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关于调整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折算基准日证券简称的公告

  2015年9月15日,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环保B级;证券编码:150238)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39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下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将以2015年9月16日作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为加强下阀值折算基准日交易风险提示,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折算基准日9月16日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前将冠以“*”标识,即证券简称由“环保B级”调整为“*环保B级”,证券编码保持不变。

  本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者警惕基金风险,切勿盲目投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指基,基础份额)、鹏华创业板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A)、鹏华创业板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B)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9月15日,创业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创业B近期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创业A、创业B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创业A、创业B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创业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创业B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创业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创业A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创业A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创业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创业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创业指基的情况,因此创业A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创业指基、创业A、创业B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创业A份额与创业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鹏华环球发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注:-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华丰实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2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鹏华丰实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收益的20%。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 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代销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注:-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鹏华美国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注:-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折算及变更基金代码的公告

  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66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6日生效。依照《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拟在本基金上市前为本基金办理份额折算。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后,基金代码将由“160641”变更为“184801”,基金代码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的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5年9月18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原则

  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规则办理,并由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折算后的场内基金份额保留到整数位,不足整数份的零碎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将通过代收代付的方式返还给投资者;折算后的场外基金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法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前基金总资产净值/折算后基金总份额

  举例:假设本基金折算基准日的总份额为30亿份,总资产净值为30.36亿元,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1.012元/份,基金份额持有人A持有的本基金份额为100,000份,资产总值为101,2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A持有的基金份额、份额净值及资产情况如下: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A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0/100=1,000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3,036,000,000/(3,000,000,000/100)= 101.200元/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A的资产总值=1,000*101.200=101,200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A持有的基金份额、份额净值及资产总值折算前后对比:

  ■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折算方法,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进行折算,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本基金此次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由本基金管理人在折算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关于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

  国防A份额、国防B份额停复牌公告

  因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5年9月15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鹏华国防分级份额(基金代码:160630,场内简称:国防分级)、鹏华国防A份额(基金代码:150205,场内简称:国防A)及鹏华国防B份额(基金代码:150206,场内简称:国防B )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国防A、国防B于2015年9月16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5年9月17日10:30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9月17日国防A、国防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9月16日国防A、国防B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 2015年9月17日当日国防A、国防B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B类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的

  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0.2500元时,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场内简称:环保分级,场内代码:160634)、鹏华环保A级份额(场内简称:环保A级,场内代码:150237)、鹏华环保B级份额(场内简称:环保B级,场内代码:150238)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9月15日,鹏华环保B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39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9月16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截至2015年9月15日,环保B级收盘价为0.377元,溢价率高达57.74%。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环保B级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环保B级的溢价率可能大幅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基准日(2015年9月16日)当天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鹏华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9月15日,本基金鹏华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39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9月16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9月16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场内简称“环保分级”,基金代码:160634)、鹏华环保A份额(场内简称“环保A级”,基金代码150237)、鹏华环保B份额(场内简称“环保B级”,基金代码150238)。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鹏华环保分级份额、鹏华环保A份额、鹏华环保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基金份额的折算”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鹏华环保分级份额、鹏华环保A份额、鹏华环保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鹏华环保A份额与鹏华环保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环保A份额与鹏华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具体折算原则及公式如下:

  1)鹏华环保B份额

  份额折算前后鹏华环保B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即

  ■

  ② 份额折算前鹏华环保A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鹏华环保A份额与新增场内鹏华环保分级份额,且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鹏华环保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份额数为

  ■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环保A份额与鹏华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后,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环保A份额、鹏华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1.000元,则各持有鹏华环保分级份额、鹏华环保A份额、鹏华环保B份额10,000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9月1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鹏华环保A、鹏华环保B将于2015年9月16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9月16日上午10:30复牌。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9月17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鹏华环保A、鹏华环保B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9月18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环保A、鹏华环保B将于2015年9月18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9月18日上午10:30复牌。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9月18日鹏华环保A、鹏华环保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9月17日的鹏华环保A、鹏华环保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 2015年9月18日当日鹏华环保A份额和鹏华环保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重要提示

  1、鹏华环保A、鹏华环保B将于2015年9月16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9月16日上午10:30复牌。

  鹏华环保A、鹏华环保B将于2015年9月17日全天停牌。鹏华环保A、鹏华环保B将于2015年9月18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9月18日上午10:30复牌。

  2、2015年9月15日,鹏华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已跌至0.250元以下,而折算基准日为2015年9月16日,因此折算基准日鹏华环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折算条件0.250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3、特别提示:近日鹏华环保B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较大,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环保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鹏华环保B份额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4、鹏华环保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环保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环保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环保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因此原鹏华环保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鹏华环保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鹏华环保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5、鹏华环保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鹏华环保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6、原鹏华环保A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分拆为鹏华环保A份额、鹏华环保B份额。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环保A份额、鹏华环保B份额、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环保A份额、鹏华环保B份额、鹏华环保分级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8、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环保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环保分级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环保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环保分级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9、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基础份额)、券商A级份额、券商B级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9月15日,券商B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券商B级近期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券商A级、券商B级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券商A级、券商B级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券商B级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券商B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券商B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券商A级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券商A级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券商A级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券商A级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券商指基的情况,因此券商A级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券商指基、券商A级、券商B级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券商A级份额与券商B级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部分基金场内申购费率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5年9月21日起,调整旗下现有所有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鹏华沪深300(LOF)与鹏华中证500(LOF)的场内申购费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涉及基金

  ■

  二、优惠方案

  1、鹏华沪深300(LOF)基金原场内申购费率如下:

  ■

  调整后鹏华沪深300(LOF)基金场内申购费率如下:

  ■

  2、鹏华中证500(LOF)基金原场内申购费率如下:

  ■

  ? 调整后鹏华中证500(LOF)基金场内申购费率如下:

  ■

  3、指数分级基金基础份额原场内申购费率如下:

  ■

  调整后基础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如下:

  ■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基础份额的场外申购费率与单笔固定金额申购费率不做调整。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公司官网: www.phfund.com

  客服热线:400-6788-999 (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8235366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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