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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5-034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陕西北路670号沪纺大厦四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于原董事长周斌先生已于2015年8月27日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会议由暂代董事长职务的董事王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董事刘存周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独立董事许定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独立董事邵蓉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季晓铭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魏冬松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肖斌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杨逢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文杰、包永祥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20 证券简称:现代制药 公告编号:2015-035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9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逢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选举杨逢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杨逢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增补杨逢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6日 附件:杨逢奇先生简历 男,1958年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公司副主任、主任、党办主任、党委委员;国药控股有限公司行政部长、南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助理、资产管理部部长;中国药材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党委书记。 现任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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