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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公告编号:2015-056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9-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高新六路52号立人科技园A座六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徐智麟、金钊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因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由公司与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集团”)、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故议案2构成关联交易。东盛集团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54,048,265股,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股东长城公司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玫律师、屈宗利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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