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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文具 公告编号:2015-030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4月23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裁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投资理财概况 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投资起始日:2015年9月16日 5、投资终止日:2015年10月20日 6、实际理财天数:35天 7、投资收益率:3.40% 8、投资金额:2,000万元 9、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投资比例20%-100%;二是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投资比例0%-80%。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35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 2、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6日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临2015-063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税务行政处理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11月2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税务行政处理事项的公告》(2013-035号),公告主要内容为:公司收到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根据相关要求,我司2009-2011年期间减持的三安光电股票按原始成本计算所获收益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合计21,395,486.15元、滞纳金11,157,511.62元。我司已按规定程序向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并对上述税务处理事项进行追溯调整(详见2013-039号《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4-016号),公告主要内容为:我司接到《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行政复议中止审理通知书》,因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认为关于对我司股票转让计征营业税时计税成本如何确定的法律依据有待确认,决定自 2014 年 4 月28 日起中止该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2015年9月10日,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与我司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15年9月14日向公司送达《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行政复议恢复审理通知书》(琼地税复恢审字【2014】1号)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行政复议调解书》(琼地税复调字【2014】1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2009年至2011年我司通过国泰君安证券金龙路营业部分11次卖出原法院裁定取得的三安光电股票6,604,000 股,卖出总价394,742,626.89元,扣除买入价83,540,600.00元。计算应缴营业税及附加17,158,142.76元,已缴21,395,486.15元,应退营业税及附加4,237,343.39元,在此调解书生效后,依法办理退税手续。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2009年至2011年我司通过国泰君安证券金龙路营业部分11次卖出原法院裁定取得的三安光电股票6,604,000 股所涉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滞纳金相应调整为3,338,109.57元。在调解书生效后的10日内到海口市龙华区税务局办理缴库手续。 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行政复议调解书》,我司可收回已缴营业税及附加税费4,237,343.39元,同时应缴纳滞纳金3,338,109.57元。我司已在2013年年报中对2009年至2011年出售三安光电股票应缴滞纳金11,157,511.62元进行了计提,预计上述行政复议调解书的执行将增加我司2015年当期收益约1200万元。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5日
股票简称:湘邮科技 证券代码:600476 公告编号:临2015-033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李利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辞职报告于2015年9月15日送达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利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李利华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李利华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 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合理确定长期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经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9月1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下列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停牌股票包括兴发集团(股票代码:600141)。待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t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28-0606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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