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1 证券简称:甘肃电投 公告编码:2015-40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甘肃电投"(股票代码"000791")于2015年9月11日、9月14日、9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对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于2015年8月20日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于2015年9月8日披露了《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的公告;于2015年9月15日披露了《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具体内容请查阅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有其他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5、公司近期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7、除已公告事项外,公司承诺3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与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5-063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潮宏基,证券代码:002345)已于2015年5月2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并分别于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19日、2015年6月27日、2015年7月4日、2015年7月11日、2015年7月18日、2015年7月25日、2015年8月1日、2015年8月8日、2015年8月15日、2015年8月22日、2015年8月29日、2015年9月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2015-032、2015-034、2015-036、2015-037、2015-039、2015-041、2015-042、2015-043、2015-048、2015-049、2015-050、2015-057、2015-058、2015-062)。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与收购资产有关,截至目前,该重大事项仍在商议筹划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密切关注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5年9月30日前确定相关收购方案,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方案后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公告方案并复牌,公司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30日之后第一个交易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5-05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5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以及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通知,叶湘武先生和长城公司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完成了部分增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方式 叶湘武先生通过"万家共赢~兴业银行---景峰1号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长城公司通过"长城国瑞证券长诚1号定向资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叶湘武先生通过上述资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5,280,268股,增持总金额75,286,769.4元,增持变动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66%。 长城公司通过上述资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8,947,289股,增持总金额116,216,337元,增持变动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12%。 四、未来继续增持计划 根据公司2015年7月10日发布的《关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将在本公司股票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公司的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为了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控股股东及长城公司将原增持计划调整为:通过在证券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五、其他事项 1、叶湘武先生以及长城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规定。 3、本次的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管理层坚定看好公司未来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通过积极主动的战略举措,做强公司核心价值,推动企业持续成长,与投资者共享收益。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5-116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誉衡投资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14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誉衡(深圳)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誉衡(深圳)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誉衡投资")。(详见2015年8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2015-103号公告《关于设立誉衡(深圳)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5年9月14日,誉衡投资设立完毕,取得了《营业执照》。誉衡投资的基本信息如下: 1、名称:深圳誉衡投资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朱吉满; 5、注册号:440301113896252; 6、成立日期:2015年09月14日; 7、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均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从事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技术、化工产品、建筑建材、机械设备等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业务);经济信息咨询;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网上贸易、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