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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金宇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48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科技成果转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保灵")近日与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农大资产")签订了两份《科技成果转让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武汉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法定代表人:姚江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万元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经营性资产和对外投资的股权经营、管理、转让、投资,资产托管;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教育投资、咨询服务(不含出国留学);物业租赁;农业初级产品、实验材料与耗材、文化用品的开发与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需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二、合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 (1)牛支原体活疫苗(M.bovis HB0801-150株) (2)缺失tk/gG 基因的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病毒基因工程疫苗 IBRV △gG/△tk 2、合同主要内容 鉴于华中农业大学已完成牛支原体活疫苗(M.bovis HB0801-150株)实验室研究的所有工作以及该产品的中试和缺失tk/gG 基因的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病毒基因工程疫苗 IBRV △gG/△tk 部分实验室研究的所有工作,金宇保灵愿通过科技成果转让获得上述两种产品的生产技术使用权。具体内容如下: (1)金宇保灵取得牛支原体活疫苗(M.bovis HB0801-150株)和缺失tk/gG 基因的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病毒基因工程疫苗 IBRV △gG/△tk新兽药证书及注册相关研究资料、种毒、工艺技术、经营权。 (2)金宇保灵按照《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和《兽药注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研究,并取得上述两种产品新兽药注册证书及生产批准文号。 (3)华中农大资产提供给金宇保灵的生产技术成熟并可产业化生产。 (4)金宇保灵负责牛支原体活疫苗(M.bovis HB0801-150株)和缺失tk/gG 基因的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病毒基因工程疫苗 IBRV △gG/△tk临床试验的实施,并负责向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提供牛支原体活疫苗(M.bovis HB0801-150株)和缺失tk/gG 基因的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病毒基因工程疫苗 IBRV △gG/△tk复核检验所需的复核样品。 (5)金宇保灵拥有牛支原体活疫苗(M.bovis HB0801-150株)和缺失tk/gG 基因的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病毒基因工程疫苗 IBRV △gG/△tk新兽药注册证书的署名权和上述两种新兽药的生产、经营权。金宇保灵拥有上述两种新兽药生产、经营权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自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之日起。 3、所涉及的转让使用费 金宇保灵向华中农大资产支付的转让使用费分为固定使用费和销售额提成。 (1)固定使用费。每份合同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元),共计人民币三千万元整(¥30,000,000.00元) (2)销售额提成。在牛支原体活疫苗(M.bovis HB0801-150株)和缺失tk/gG 基因的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病毒基因工程疫苗 IBRV △gG/△tk新兽药检测期内按金宇保灵对上述两种兽药产品实现的销售额的3%支付华中农大资产。 4、合同期限 两份合同均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华中农大资产获得新兽药证书之日起10年。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科技成果转让合同》的签署,是公司注重对外研发合作的结果,将进一步丰富公司高端疫苗产品的种类,提高公司新产品的研发能力,对持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由于传染性牛支原体肺炎和牛传染性鼻气管炎发病率高,且国内尚无针对上述两类疫病的疫苗产品,牛支原体活疫苗(M.bovis HB0801-150株)和缺失tk/gG 基因的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病毒基因工程疫苗 IBRV △gG/△tk两种疫苗在未来上市后将填补市场空白。 四、风险提示 上述两种疫苗在研发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和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科技成果转让合同(牛支原体活疫苗(M.bovis HB0801-150株)》 2、《科技成果转让合同(缺失tk/gG 基因的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病毒基因工程疫苗 IBRV △gG/△tk)》 特此公告。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5-064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在2016年1月31日前,公司董事总经理高书林先生、监事陈瑀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宋瑶明先生、侯毅女士、吴健琼女士、孙金成先生、郑蔓女士、姜勇先生、张旭华先生、万颖女士计划择机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等合法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460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宋瑶明先生的通知,其已于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9月1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按计划增持公司股份30900股,成交金额达30万元,具体如下: 一、增持情况 1、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该持股数为其通过深圳市奥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2、该持股数包含其通过深圳市奥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1,196,461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副总经理宋瑶明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 金瑞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56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4.30亿元暂时分别用于补充公司本部和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驰材料")流动资金(其中:"金瑞科技7,000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项目"3.20亿元,"金驰材料年产10,000吨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10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7)。 2015年9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4.30亿元中的4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人。其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5-81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25日起停牌。经公司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5年7月1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经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2015年9月17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方案初步确定为:拟通过向三亚爱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亚佳升元商贸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三亚鹿回头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70,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不超过300,000万元。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聘请的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积极、有序地开展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涉及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已经全面开展,目前中介机构正完善重组预案及相关报告,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于2015年9月17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但由于三亚鹿回头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涉及的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面核查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难以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并复牌,为做到本次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同时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延长股票停牌时间,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17日开市后继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在2015年9月2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若公司董事会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会议审议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且公司未另行提出延期申请或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将发布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并且公司股票复牌;同时,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5-68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证监局、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前海全景财经信息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创造价值 2015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通过深圳前海全景财经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星期三)15:00-17:00,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届时将与投资者进行网上交流。投资者可以登录"沟通创造价值 2015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平台 (http://irm.p5w.net/ma/2015/qddq/01/index.htm),点击"民生控股"相关链接,参与本次活动。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鼎立股份 鼎立B股 编号:临2015-084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9 月 17 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临 2015-083 号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在公告中出现笔误,现更正如下: 原公司临 2015-083 号《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内容: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年9月25日 现更正为: 新增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年9月25日。 新增B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年9月30日。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9 月 17 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125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反馈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96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并详尽核查,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完成了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答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答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答复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5-057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发展")的通知,华业发展将质押给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94,000,000股股票解除质押,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4年9月1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业发展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33,895,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4%,股份质押总数为39,800,000股。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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