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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5-074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程谦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6日 附:程谦女士简历 程谦,女,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一级人力资源师。曾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党办主任、工会副主席,现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程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5-075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6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下午3:00 至2015年9月1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四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琼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6,708,1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89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6,679,6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89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黄琼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176,679,692股 1.2 选举钱元美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176,679,682股 1.3 选举李丰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176,679,682股 1.4 选举胡静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176,679,681股 1.5 选举陈铸红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176,679,681股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姚禄仕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6,679,681股 2.2 选举李良彬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6,679,681股 2.3 选举余经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6,679,681股 2.4 选举许立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6,679,681股 根据上述投票结果,黄琼宜先生、钱元美女士、李丰奎先生、胡静女士、陈铸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姚禄仕先生、许立新先生、李良彬先生、余经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均为三年。 3.《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汪丽雅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176,679,681股 3.2 选举阮利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176,679,681股 根据上述投票结果,汪丽雅女士、阮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2015年职工代表会议选举的职工监事程谦女士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均为三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卢贤榕、徐兵; 天禾律师认为,国风塑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风塑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皖天律证字第00302号《关于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6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5-076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六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六届一次会议于2015年9月16日在公司第四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黄琼宜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黄琼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等四个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由黄琼宜、李丰奎、钱元美、姚禄仕、李良彬五名董事组成,召集人由董事长黄琼宜先生担任。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余经林、李良彬、姚禄仕、黄琼宜、钱元美五名董事组成,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余经林先生担任。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姚禄仕、许立新、余经林、胡静、李丰奎五名董事组成,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担任。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许立新、余经林、李良彬、胡静、黄琼宜五名董事组成,召集人由独立董事许立新先生担任。 上述各专业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分别遵照《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执行。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黄琼宜朱亦斌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李丰奎先生、门松涛先生、吴明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胡静女士为总会计师,聘任陈铸红女士为总工程师。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胡静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杨应林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聘任人员符合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上述董事会选举和聘任结果。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安徽国风非金属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非金属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发展,提高其银行融资能力,根据其业务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最高额1,000万元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期限2年,授权董事长、董事签署有关担保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非金属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有关人员个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7日 附:个人简历 黄琼宜,男,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统计师。曾任合肥市物资局业务科科长,合肥市金属材料总公司总经理,合肥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法人代表,合肥光大人造板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黄琼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钱元美,女,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合肥化肥厂财务科副科长、合肥四方化工集团公司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兼任合肥创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本公司董事。钱元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丰奎,男,1975年出生,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合肥金菱里克塑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安徽国风木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宁夏佳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丰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静,女,1967年出生,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合肥钢铁公司财务处成本会计,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胡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铸红,女,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合肥金菱里克塑料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工程师。陈铸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姚禄仕,男,1962年出生,会计学教授,博士学位,中共党员,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85年7月至今在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任教。现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合肥工业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良彬,男,1972年出生,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6年至今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任教。现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高分子材料系和中国科学院软物质化学重点实验室双聘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良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经林,男,1964年出生,硕士学位,副教授,中共党员,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85年至今在安徽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余经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许立新,男,1966年出生,硕士学位,副教授,中共党员,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99年至今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任教,曾任鸿路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许立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亦斌,男,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MBA,工程师。曾任合肥金菱里克塑料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任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兼任安徽国风非金属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朱亦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门松涛,男,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MBA,工程师。曾任合肥金菱里克塑料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门松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明辉,男,1967年出生,中专学历。曾任合肥金菱里克塑料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本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芜湖国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本公司营销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吴明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应林,男,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7年至今担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发展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杨应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5-077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非金属 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六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非金属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我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国风非金属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国风非金属") 提供最高额1,000万元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期限2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国风非金属发展,提高其银行融资能力,根据其业务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我公司为国风非金属提供最高额1,000万元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期限2年。 公司董事会六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担保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该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国风非金属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 法定代表人:朱亦斌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非金属矿加工、销售,非金属材料及改性材料、母料生产、销售,包装机械生产与销售;非金属材料贸易。 2014年12月31日,国风非金属公司总资产5,777.31万元、净资产190.36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2,365.30万元,净利润-495.52万元。国风非金属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2年 担保方式:根据国风非金属金融机构融资需要,我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董事长、董事签署有关担保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实际发生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2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7%,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国风塑业董事会六届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7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5-078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六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六届一次会议于2015年9月16日在公司一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投票监事3名,实际参与投票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选举汪丽雅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9月17日 附:汪丽雅女士简历 汪丽雅,女,196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中国注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剑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企业培训师。曾任合肥金菱里克塑料有限公司储运部部长、办公室主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监事会主席,兼任安徽国风非金属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国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安徽国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汪丽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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